本招标项目除尘器本体及附属设备供货招标-2024年4月环境公司大唐鸡西第二热电有限公司1号2号机组脱硫除尘超低排放改造招标人为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
2.2建设规模:2X300MW
2.3物资名称:除尘器本体及附属设备供货招标
2.4招标编号:CWE*
2.5数量:脱硫除尘器及辅助设备:包含脱硫除尘器本体2套、灰斗加热专用装置320块、花板1批、滤袋1批、袋笼1批、顶部储气罐16套、清灰装置16套、清灰风机6台、脉冲阀16套、灰斗振打装置48套、检修门8批、烟气室电动挡板门8套、净烟室电动挡板门8套、布袋清灰母管压力调节装置2套、除尘器灰斗料位吹扫装置24套;文丘里及防磨装置2套。
2.6技术规格:2台机组旋转喷吹型脱硫布袋除尘器:自进口烟箱至出口烟箱,下至灰斗下法兰。包括本体、滤袋、袋笼、清灰装置、清灰风机、电动挡板门、灰斗振打装置、压力调节装置、压力表、热电阻、灰斗电加热、料位吹扫装置等。不含膨胀节。处理烟气量:
1050085Nm3/h(每台机组),入口粉尘浓度800~1000g/Nm3,出口粉尘浓度保证值<10mg/Nm3。
2.7交货地点:大唐鸡西第二热电有限公司1、2号机组脱硫除尘超低排放改造项目项目所在地
2.8交货期:分批供货,2024年6月30日完成一台机组设备交货,2025年5月30日前完成另一台机组设备交货。
2.9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近3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近3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4)近3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4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业绩要求:
3.4.1投标人近十年内(2014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为准)至少有2个机组容量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或单台处理烟气量≥100万Nm3/h的布袋除尘器供货业绩(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页、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和合同签订时间页)。
3.4.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7.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
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6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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