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岳阳市
1. 招标条件
本湖南长江环保公司2024-2027年度污泥运输、应急存储、处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
2.2 规 模: 两套污泥处理系统,实现日处理市政污泥(含水率40%~80%)600吨
2.3 标段划分: 湖南长江环保公司2024-2027年度污泥运输、应急存储、处置服务
2.4 服务地点: 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
2.5 服 务 期: 服务期:3年,合同每年签订一次。合同期限内,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一年,甲方结合乙方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内容对乙方开展绩效考评,若考核结果为【合格】,则本合同续签;前述合同期限内,若乙方有任意一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
2.6 招标范围:湖南长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运输和应急存储(含污泥二次转运)、处置服务(含运输)。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
(2)投标人具有通过环评批复的污泥应急存储场地(自有产权或租赁均可),且具备防止臭气外泄的负压设施设备。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及对应的环评批复。
(3)投标人具有通过环评批复的污泥处置能力,处置工艺为焚烧或制砖。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材料或租赁合同及对应的环评批复。
(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固体废弃物类(污泥、垃圾、渣土)运输服务业绩。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物资运输类型页、签字盖章页等)。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0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4月27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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