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湖北能源江陵电厂二期扩建(2×660MW)工程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马家寨乡长坑村。拟建(2×660MW)级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厂址位于在建的工业园内,东邻浩吉铁路,北邻观南干渠,西邻已建成的华电江陵电厂,南距长江大堤约1.4km,厂址交通条件便利。为满足环保要求,工程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设施。
2.2 招标范围
甲方采购的所有设备、材料(详见甲供材料范围)等工程物资出厂运输跟踪、预报、到达工程现场后的接货、卸货(总承包单位接卸货范围除外)、验收、合格入库、保管盘点、维护保养、二次搬倒、领用出库、设备溯源信息系统录入、集团物资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各类台帐建立、各类单据和报表填报(含入、出库单)、物资返厂、提货取件、物资核销、配合竣工结算及审计、资料(技术资料、过程资料)收集与移交、包装物的回收、剩余工程物资退库移交、专业仓储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等全过程仓储管理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服务标准和要求。
2.3 服务期
自合同生效开始至最后一台机组168小时试运行结束后3个月(计划为2026年7月,最终以完成移交之日为准),在此期间内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将所有文字资料、电子资料、基建剩余物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全部移交给招标人,若未能完成移交则以移交之日作为服务期限的截止时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2项及以上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国内燃煤发电机组基建期物资代保管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章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的合同页)。
(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在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国内燃煤发电机组基建期物资代保管项目上担任过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10时整至2024年4月16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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