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塔城丝路创新创业基地二期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辽宁援疆资金100%,招标人为塔城市边境经济合作区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约0.5221公顷,8号厂房总建筑面积约3326.58 m2(二层,局部三层),道路面积约1980m2,绿化用地面积约1681m2。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项目共新建一栋建筑物,建筑物为8号厂房。新建配套工程建筑包含:道路及停车场工程、绿化工程、室外安防工程、室外照明工程、室外综合管网等。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并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本项目EPC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4、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5、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一个施工资质单位和一个设计资质单位组成联合体,由施工总承包资质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主体),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7、其它要求:
(1)拟派本项目EPC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2)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可以与EPC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3)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4)施工单位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近年(2021年1月1日至开标日,以竣工验收报告完工时间为准),具有一项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6)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地勘等文件对投标人公开,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且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工程总承包条件的单位可以参与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单位投标,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息为准;
(8)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4月12日08时30分00秒---2024年04月18日16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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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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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