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南通醋酸纤维 (简称:南纤公司)、珠海醋酸纤维 (简称:珠纤公司)、昆明醋酸纤维 (简称:昆纤公司)2024年顶膜、底膜联合招标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已获批准。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南纤公司、珠纤公司、昆纤公司生产需要,现需对采购一批聚乙烯塑料薄膜(低密度PE)材料,供应商负责完成采购产品供货及采购需求内容的全部服务工作。
2.2招标范围:采购丝束包装塑料膜一批,供应商负责完成采购产品供货及采购需求内容的全部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供货、运输、装卸货、售后服务等,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具体采购需求如下:
2.2.1南通醋酸纤维 ,顶膜210000张,底膜180000张,底膜(特规)42000张,交货
2.2.2珠海醋酸纤维 ,顶膜150000张,底膜150000张,交货
2.2.3昆明醋酸纤维 ,顶膜65000张,底膜65000张,交货
2.3产品试用要求:
若本项目最终入围供应商无南纤公司、珠纤公司、昆纤公司顶、底膜实际供货经验的,则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提供一定数量的产品交招标人,由南纤公司、珠纤公司、昆纤公司分别进行产品试用,试用通过的方可签订供货合同。南纤公司、珠纤公司、昆纤公司根据各自试用结果分别决定是否与该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若没有通过产品试用的,自动终止该供应商入围资格,且招标人不视为违约,其供应份额自动转入其他供应商供应。产品试用期限为样品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后30天。试用期限内,由中标人按照南纤公司1000套,珠纤公司500套,昆纤公司500套的数量提供样品试用,如第一次样品试用不合格,中标人可提供第二次样品进行试用。期间造成风险与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试用通过后,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具体措施由采购人及供货商在合同中约定。潜在投标人一旦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认可招标人对样品试验结果的判定。
2.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后,根据各单位采购需求,分批交货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供货。
2.5质量要求:满足招标人采购需求中的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本项目最终选取2名供应商作为中标单位,中标供应商获得采购标的供应量的比例如下:
评标结果得分最高的中标人获得南纤公司、珠纤公司、昆纤公司三家公司总采购量约57%(南纤公司、珠纤公司、昆纤公司分配比例为:51%,60%,60%)的供应量,得分较低的中标人获得南纤公司、珠纤公司、昆纤公司三家公司总采购量约43%(南纤公司、珠纤公司、昆纤公司分配比例为:49%,40%,40%)的供应量。供应商按照与各家签订的采购合同中要求的数量供货。
2.7本项目为一个合同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3.2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人如非所投顶膜、底膜的生产厂制造商,需获得顶膜、底膜生产厂商的销售授权。一个生产厂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授权文件须加盖生产厂商及投标人公章。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年(指的是2021年、2022年、2023年)至少承担过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含)以上类似产品供货业绩;若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今每年至少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含)以上类似产品供货业绩;投标单位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至少提供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含)以上类似产品供货业绩;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中须体现货物名称、数量、签订日期等关键指标。若合同内容未显示合同总金额,则需提供银行收款记录或发票复印件等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具体年份要求为2021年至2023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加盖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移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成立日期起至今),不得有“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记载的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认定的行贿行为记录(投标人出具书面声明函)。
3.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3.8产品试用要求:若入围供应商不是三纤公司顶、底膜实际供货经验的,应出具完全响应“产品试用要求”规定的书面声明函。
3.9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前,应先签署“保密协议”并知晓理解保密协议内容,未签署保密协议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0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