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建庐招字〔2024〕2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庐山博物馆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名称)已由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庐发改审批字【2023】58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庐山市(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世界遗产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庐山博物馆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项目
2.4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监理服务: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项目计划统筹及总体管理、工程建设前期报批报建手续办理(含办理各单项咨询审查:完成人防、消防、园林绿化、文物等各专业的审查报批手续,协调专业部门,取得相关批复;协助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进度管理、投资管理、质量安全管理、项目组织协调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合同管理、档案信息管理、竣工验收及移交管理、工程结算管理、协助业主交接全套的施工资料;协助发包人进行项目管理工作。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信誉要求:投标人、投标人法人代表、拟派项目管理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和工程造价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截止之日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要求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说明:以招标代理机构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2.3项目管理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分为一级、二级的,应取得一级注册执业证书。)
3.2.4监理负责人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3.2.5工程造价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并取得工程类或经济类中级(含)以上职称。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不超过两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分工,项目监理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且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由于新点系统未对咨询单位未设置投标人用户类型,故可由监理单位在新点系统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