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简介: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榆马大道北B1路东,一期装置规模为年产205万吨甲醇、60万吨聚烯烃装置以及配套公用工程,已于2014年7月建成投产。二期规划建设年产220万吨甲醇、90万吨烯烃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并新增25万吨/年的EVA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
审查范围: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所有装置中使用的蒸汽过热炉,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项目装置包括:220万吨/年气化装置,低温甲醇洗装置、硫回收装置,甲醇合成装置、MTO装置、烯烃分离装置、罐区、30万吨/年巴塞尔HDPE装置、30万吨/年Unipol PP装置、30万吨/年Spherizone PP装置、25万吨/年巴塞尔LDPE/EVA装置、热动力装置、脱盐水装置、循环水装置、污水装置、回用水装置、蒸发结晶装置。
此次资格审查无报价要求,只针对投标人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有效期: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建设期
2.4交货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林煤炭深加工基地项目现场
2.5资格审查要求: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计划选定5名投标人为供应商推荐名单。
通过初步审查投标人的数量不足5家(不含),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审查或不再组织资格审查;
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含),通过打分推荐排名前5名的投标人为供应商推荐名单供应商推荐名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标的物生产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及制造商声明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有自201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起至今不少于3台的蒸汽过热炉(炉管内加热介质为蒸汽的管式炉)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份合同应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工作范围页、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双方签字盖章页)。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备注:
(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资格审查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资格审查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资格审查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文件的获取
4.1资格审查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04月15日09:00至2024年04月25日 16:00。
4.3资格审查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4月15日09:00至2024年04月26日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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