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深圳电信智能电表项目施工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4-2025年深圳电信智能电表项目施工服务框架采购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 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主要工作内容为2024-2025年深圳电信智能电表项目施工服务框架采购。
(1)建设规模:
项目名称 |
子项 |
预估金额-不含税 (万元) |
预估金额-含税 (万元) |
实施地域 |
2024-2025年深圳电信智能电表项 目施工服务框架采购 |
份额一 |
221.105808 |
241.005331 |
深圳市 |
份额二 |
147.403872 |
160.670221 |
||
合计 |
368.509680 |
401.675552 |
备注:
1)预估金额-含税按增值税税率9%计算得出。
2)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的设计概预算批复为准。
3)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 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
(2)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 计划工期:具体订单工程以经批准的开工报告规定的开工日期起,具体订单工程计划在90个日历日内完成(要求完成工程的材料采购、 施工及调试等工作,节假日、雨天等均已包括在内)。如有特殊情况,则由建设单位与承包人在工程实施前确定具体工程工期。本项目服务期限 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
1.3 承包方式:本工程包报建、包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内容(包括相关政府部门验收)的形式承包。 1.4采购内容及标段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2024-2025年深圳电信智能电表项目施工服务框架采购,工作内容: 1)分项报价表内容;2)承包商在本工程项目全部完后要负责有关验收,包 括质检部门验收,通过环保测试和材料所有资料文件; 3)承包商在施工前或期间负责办理有关开工前手续及施工许可证及市或区报建、安全、市容等一切相关手
续,且所产生费用由承包商支付;4)垃圾清运。
(2)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综合得分第一名(份额 1) 预估金额(不含税): 221.105808万 元;综合得分第二名(份额 2) 预估金额(不含税): 147.403872万元。如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N+1家,或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N+1家或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不足N+1家的,则该项目招标失败。(N为份额数)。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下浮费率必须大于或等于零,如下浮费率超过允许浮动范围或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 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 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同时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 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 目投标。
2.1.3财务要求:本项目不要求。
2.1.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1年3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止)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电气工程的相关施 工经验,累计金额达到150万元或以上。
备注:
(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发票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发票);如提供的为框架合同,则
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或结算表及对应的发票为依据,最终该框架合同有效业绩以发票合计金 额为准。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业绩统计:金额以及时间以发票为准;合同数量以合同关键页复印件为准。
(2)如工程项目合同包含其它专业施工或包含其它非本项目要求的同类工程等多个子项目,则须列明合同中同类工程部分的金额,并出具 有效的证明材料(如经济报价文件(含工程量的报价清单)或概预算文件或结算文件等资料复印件),如无列明,视为证明材料资料不全,该业 绩不予认可;同时全套资料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4)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选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 项目团队要求:
(1)投标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住建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本项目须至少配备1名具备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 设行政部门(住建厅) 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 册证书”(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提供使用有效期内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
(3)至少配备3名现场项目负责人(需在附表1: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列明) ,且须至少配备3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另外还须配备足够的 施工人员,其中至少配备15名电工、 5名高处作业人员。
(4)投标人须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团队成员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
a)所有项目团队成员(含投标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提供社保证明 (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 时间段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
b)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部门(住建厅) 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须具有相 关政府部门或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人员须具有相关政府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 另须同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在 相关网站的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姓名、作业类别、操作项目、有效期开始时间、有效期结束时间等信息)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c)在工程进行期间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各专业技术负责人。
d)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3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3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3月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 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 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近两年(自2022年3月1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 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8)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 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
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4月18日00时00分至2024年4月22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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