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石灰石粉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晋控电力山西长治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序号 |
材料名称 |
通用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质保期 |
执行标准 |
1 |
石灰石粉 |
CaCO3含量≥90%;MgCO3含量≤3%;325目过筛率≥90% |
吨 |
250000 |
合同履行期内 |
GB/T30190-2013 |
注:以上所有标段数量为预估量,投标人须自行考虑,因政策变更或采购人需求变化所带来本项目采购数量的不确定性风险,并自行承担该风险产生的费用和责任。
交货地点:。
交货期:按合同的要求及时供货。使用单位发出石灰石粉需要通知后,投标人需在24小时内送货到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材料适用环境:锅炉脱硫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单位(或产品)资质要求:
3.3.1 生产制造商投标需提供采矿许可证证明;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本次招标石灰石矿源(货源)生产制造商的授权书和采矿许可证证明;
3.3.2 投标人须出具石灰石粉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3.3.3 投标时须提供石灰石粉供货能力(可出具承诺,格式自拟,确保月供货量可达4万吨)和缴纳资源税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石灰石粉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发票。
发票提供任意一张即可,发票内容应清晰可查。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发票体现材料名称。
3.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者经查询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04-16 18:00至2024-04-21 18:00(北京时间,下同)。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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