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山隆安煤业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主要技术 参数 |
使用 单位 |
标段一:皮卡车等车辆 |
|||||
1 |
皮卡车 |
台 |
1 |
≤5470×2100×2036 |
防爆车队 |
2 |
19人车 |
台 |
2 |
≤6300×2000×2250 |
防爆车队 |
3 |
3T料车 |
台 |
2 |
≤6500×2075×2200 |
防爆车队 |
4 |
5T料车 |
台 |
2 |
≤7200×1960×2080 |
防爆车队 |
5 |
3T双向 铰接式顺槽车 |
台 |
1 |
≤4850×1600×2000 |
防爆车队 |
标段二:15T防爆多功能铲运车 |
|||||
6 |
15T防爆多功能 铲运车 |
台 |
1 |
≤10200×2550×2250 |
防爆车队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交货地点: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桥头镇桑园村泰山隆安煤业有限公司供应科库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
3.2.产品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投标产品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所提供的证件均应是有效期内的证件,处于延审的证书视为无效证书;
3.3.投标人近3年具备1项类似业绩,近3年指:2021年03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项目业绩:指与本次采购货物(标段一为本次采购任意一种设备)规格相同或高于的无轨胶轮车供货业绩 。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合同协议书、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合同协议书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04-17 17:30至2024-04-22 17:3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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