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曹妃甸)现代产业发展试验区(生态城先行启动区)曹妃甸商业综合体项目一期工程(1#-4#商业及地下车库)桩基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曹妃甸)现代产业发展试验区(生态城先行启动区)曹妃甸商业综合体项目己由曹妃甸新城管理委员会以曹新城项目核字(2023)2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07%企业自筹和79.93%银行贷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京(曹妃甸)现代产业发展试验区(生态城先行启动区)曹妃甸商业综合体项目一期工程(1#-4#商业及地下车库)桩基检测;
2.2建设地
2.3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70253.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0056平方米。其中项目一期主要建设1#王府井购物中心、2#商业街、室外连廊、1#王府井购物中心地下超市、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及室外总体工程;二期主要建设公寓和裙房商业。
2.4招标范围:北京(曹妃甸)现代产业发展试验区(生态城先行启动区)曹妃甸商业综合体项目一期工程主要建设的1#-4#商业及地下车库桩基检测。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现行规范、标准规定,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工程竣工要求。
2.6服务期限:按合同及招标人现场要求的桩基检测进度完成全部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且同时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CMA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计量认证范围含桩基检测)并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2本项目的拟派项目负责
3.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信誉情况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人员。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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