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一般工业固废应急处置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新疆化工位于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的68万吨/年煤基新材料项目主要以煤为原料合成甲醇,经SHMTO耦合OCT技术转化为低碳烯烃,进而生产优质的聚烯烃产品,并副产丙烷、碳四、戊烯、硫磺等高附加值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气化渣、锅炉渣、石灰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现委托有资质单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气化渣、锅炉渣、石灰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应急处置,预估处置量为114万吨,但不承诺任何时间段内的任何一类一般固体废物处置的最低量。招标人承诺处置的一般固体废物中不含任何危险废物。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负责为招标人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最高处置量不超过为114万吨(保底量20万吨)。
注:招标人不承诺任何时间段内处置的最低量。招标人承诺处置的一般工业固废中不含任何危险废物。
2.1.3服务期:以合同签订后经招标人主管部门首次通知投标人接收一般工业固废之日起生效,合同期2年或以合同实际执行金额达到合同预估总金额作为结束时间(具体时间二者以先到为准)。
2.1.4服务地点:投标人合规处置场所。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一般工业固废处置能力(含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场,Ⅱ类场),提供相应的环境影响报告批复和竣工环保验收批复(自主验收同等有效)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4-22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4-27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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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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