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黔江 正阳烟叶中转仓库维修改造项目已由重庆市黔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212-500114-04-02-81340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烟草总公司重庆市公司黔江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1180万元(含税)。
2.4 招标范围:项目涉及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的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详见设计图纸(除仓库装卸棚、绿化、铺装、办公家具、柴油发电机组等)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150 日历天(其中: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中(二)、(三)项节点工期为100日历天,本项目工期紧由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资格,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无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记录、在“中国 ”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记录,投标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无行贿行为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1.4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重庆烟草专卖商业系统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未在禁入期限内的。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