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小海防潮堤加固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万宁市小海防潮堤加固工程总承包EPC已由万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万行政审批〔2023〕1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万宁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万宁市小海
2.2建设规模:加固小海防潮堤 8.98km,采用路堤结合形式,防洪(潮)标准为50年一遇,堤顶宽(路面)32.0m;配套建设跨河桥梁14座,其中大桥675m/4座、中桥 300m/8座、小桥20m/2座。桥梁面积合计27940㎡,横断面按 32m 宽布置;新建涵洞 6座,总长度 192m;配套建设堤顶升级改造工程。
2.3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697797000.00元(其中勘察费:5404500.00元,设计费:16832800.00元,施工费:675559700.00元)。
2.5招标范围: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施工单位作为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勘察资质: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资质甲级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投标人;
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投标人;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的投标人;且施工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经理);
(2)勘察负责人: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3)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4)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水利水电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由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含)家,且最多允许1家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5)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以具有施工资格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4年02月29日8时30分至2024年03月06日17时30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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