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陆工程科技
凯越煤化50万吨/年甲醇制乙醇项目
华陆公司-凯越煤化50万吨/年甲醇制乙醇项目-安装工程(标段3)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华陆工程科技 陕西延长石油榆林凯越煤化 50万吨/年甲醇制乙醇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华陆公司-凯越煤化50万吨/年甲醇制乙醇项目-安装工程(标段3)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HUALU-24058e-PCM-010708-003)。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HUALU-24058e-PCM-010708-003
标段(包)名称:华陆公司-凯越煤化50万吨年甲醇制乙醇项目-安装工程(标段3)
招标内容及范围:负责华陆工程科技 承担的该项目范围内安装工程(标段3)施工。负责标段范围内各主项装置界区线以内所有安装工程施工,包含界区内设备、管道、电气、仪表、钢结构、给排水、电信等专业安装工程施工、检测、试验、调试、吹扫、单机试车、中间交接、气密、各类装填物装填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达到合同规定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并且包括吊装、化学清洗、设备材料卸车/转运/保管、部分材料采购以及联动试车、化工投料试车期间的配合等。包括但不限于与施工有关的所有许可、安全、准备、管理、配合等一切有关事务。 包括主项:变换装置改造(130801)、净化装置改造(130901)、硫回收改造(120101)、硫磺仓库改建(120201)、全厂总平面(200100)、全厂竖向、道路及排雨水(200200)、全厂管线综合(200500)、全厂工艺及热力管网改造(200301)、减温减压站(203002)、全厂给排水管网(207001)、雨水监控池(207002)、初期雨水池A(207003)、初期雨水池B(207004)、火炬设施改造(217201)、总变电所改造(250100)、中心控制室(250200)、原中心控制室改造、中心化验室改造(250300)、厂际管廊(300600)、中间原料罐区及泵站(210101)、二甲醚罐区及泵站(210201)、中间原料、成品罐区及泵站(一)改造(213001)、中间原料成品罐区及泵站(二)改造(213101)、汽车装卸设施改造(215001)、尾气焚烧设施(228101)、第二循环水站(222000)、除盐水及凝结水站(230300)、消防及生产水加压站改造(224900)、换热站改造(230500)等。
2.2 计划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6月05日; (2)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07月30日; (3)计划工期:420天(日历天)。
2.3 建设 工程质量事故零发生率,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100%。焊接一次合格率96%以上,变配电一次受电成功,大机组一次试车成功,安装工程投料试车一次成功。创“化学工业建设工程奖”,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和“国家优质工程金奖”。 2.5.2 施工HSE要求:重伤、死亡和重大火灾事故为零;一般及以上设备、火灾、负有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为零;百万安全人工时损工率小于0.3‰;人身轻伤负伤频率小于3‰;职业健康安全教育覆盖率100%;个人劳动保护用品配备率100%;安全标准化覆盖率100%;职业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零;环境污染事件为零;固体废弃物分类集中管理;废水、废气、噪声排放符合合同节能环保要求及环评报告的控制标准;倡导循环经济、实现节能减排、提高资源的有效利用。
2.5 其他:
项目建设规模:50万吨/年乙醇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安全生产B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安全人员资质要求:专职安全管理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C级考核合格证书,HSE经理必须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C级(或以上)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5)财务和经营状况要求: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且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 (6) 业绩要求:近3年承担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