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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核工院 SNLY 项目项目 1、2 号机组、SNLY 项目项目 3、4 号机组、广东廉江核电项目 3、4 号机组、广东廉江核电项目 5 、6 号 机组、广西白龙核电项目 3 、4 号机组 MV0

   日期:2024-04-26     浏览:0    
核心提示: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SNLY 项目项目 1 、2 号机组、SNLY 项目项目3 、4 号机组、广东廉江核电项目 3 、4 号机组、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SNLY 项目项目 1 、2 号机组、SNLY 项目 项目 3 、4 号机组、广东廉江核电项目 3 、4 号机组、广东廉江核电项目 5 、6 号 机组、广西白龙核电项目 3 、4 号机组 MV01 反应堆压力容器设备采购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

SNLY 项目项目 1 、2 号机组、SNLY 项目项目 3 、4 号机组、广东廉江核电项目 3、4 号机组、广东廉江核电项目 5、6 号机组、广西白龙核电项目 3、4 号机组 MV01 反应堆压力容器设备。

1.2 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 SNLY 项目项目 1 、2 号机组和 SNLY 项目项目 3 、4 号机组的建 设地点位于山东省、广东廉江核电项目 3、4 号机组和广东廉江核电项目 5、6 号 机组的建设地点位于广东省湛江市、广西白龙核电项目 3 、4 号机组的建设地点 位于广西省防城港市,计划建造 10 个机组。

2.   招标范围

SNLY 项 目项 目 1 、2 号机组( CAP1400 ), SNLY 项 目项 目 3 、4 号机组 (CAP1400)、廉江 3 、4 号机组(CAP1400),廉江 5 、6 号机组(CAP1400), 白龙 3 、4 号机组(CAP1400)MV01 主要包括:顶盖组件、接管段组件、筒体 组件、主螺栓组件、导向栓组件、 O 形环等。每个机组包括 1 台反应堆压力容器, 以及相应的专用工具、安装与调试备品备件、档案材料、监督材料、焊接见证件、 辐照监督管、临时罩盖、在役检查标定试块、预役前检查厂内支持(如有)等以 及运输、现场技术支持、培训等服务。

注:具体技术要求、供货范围、边界及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六章。 

设备安全等级、质保等级和抗震类别如下:

 

代码/描述

设备分级

核安全分级

质保分级

抗震类别

MV01 反应堆压力容器

A

SC-1

QSA-1

I

标段划分

标段 1 :SNLY 项目项目 1 、2 号机组、SNLY 项目项目 3 、4 号机组、广东廉江 核电项目 5 、6 号机组 MV01 反应堆压力容器。

标段 2:广东廉江核电项目 3 、4 号机组 MV01 反应堆压力容器。

标段 3:广西白龙核电项目 3 、4 号机组 MV01 反应堆压力容器。

投标方必须参与 3 个标段的投标,否则视为无效。

各项目暂定 FCD 时间如下:

 

序号

项目机组

FCD 时间(暂定)

设备需求

1

SNLY 项目 1 号

2026-06-30

FCD+19

2

SNLY 项目 2 号

2026-06-30

FCD+19

3

廉江 3 号

2025-08-30

FCD+19

4

廉江 4 号

2026-06-30

FCD+19

5

白龙 3 号

2026-08-30

FCD+19

6

白龙 4 号

2027-06-30

FCD+19

7

SNLY 项目 3 号

2027-08-30

FCD+19

8

SNLY 项目4 号

2028-06-30

FCD+19

9

廉江 5 号

2028-08-30

FCD+19

10

廉江 6 号

2029-06-30

FCD+19

 

 

3.   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 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公司法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 行政处罚信息,未在经营异常名录中;公司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全国法院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人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投标人 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上海 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3.3 有第三方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或政府官方机构/平台提供的公司法定代表人 或公司法人近 60 个月(至 2024 年 3 月)无犯罪证明(法定代表人可根据当地政 务 APP 或公众号搜索按步骤办理证明。例:上海随申办 APP、浙江浙里办 APP、 北京平安北京公众号;公司法人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刑事犯罪记录)。

3.4 近 18 个月(至 2024 年 3 月)内投标人应无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记 录。

3.5 近 36 个月(至 2024 年 3 月)内投标人应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 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

3.6 近 60 个月(至 2024 年 3 月)内投标人应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 专利权、侵犯著作权等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或者承 担民事法律责任的情况。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 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 同一产品的产品制造商及其代理商;同一产品的不 同代理商之间(按需)。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主体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同一标段 同时投标。违反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未领购招标文件不得参与投标。

3.9 制造商持有 HAF601 证书,能够覆盖本次招标范围,且在有效期内。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投标。

请投标人认真研读以上资格条件,若不符合条件者报名,其应自行承担不利后 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4 月 25 日至 2024 年 5 月 1 日 0  0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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