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G104京岚线济南黄河公路大桥扩建工程亮化工程施工(HHLH) | G104京岚线济南黄河公路大桥扩建工程路线全长7.748公里。标段长度:2.34KM。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①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或②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业绩要求 | 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实际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亮化工程(路灯工程、室内外功能性照明工程除外)施工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交(竣)工验收报告和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20~2022年度)流动比率均不小于1,企业成立少于三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交财务状况。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1)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实际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亮化工程(路灯工程、室内外功能性照明工程除外)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项目负责人)任职经历。 2.项目总工(1人):(1)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1)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持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无 |
分包要求 | 允许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适合专业化队伍施工的专业工程分包的,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685号)等文件关于分包管理的规定,且必须经发包人同意。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类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类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类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类标段。 |
3.3 |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