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工程概况
海南州光储一体化实证基地建设项目场址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一区两园)光电园区内,场址距共和县以南28公里。场址区内地势平缓开阔,场址区中心坐标为北纬36°2′44″,东经 100°31′08″,海拔高程约为2950~3100m,G214 国道和共玉高速紧邻场址区。场址区内地势平缓,地势开阔,为荒漠化草原地区,局部发育小型风成沙坑及流动沙丘。
本工程为海南州光储一体化实证基地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配套35kV集电线路、35kV预制舱式汇集站建设项目。
光伏发电区域规划5个35kV预制舱式汇集站,35kV预制舱式汇集站采用两段单母线接线,每段单母线设置1面出线柜,4面进线柜、1面PT柜,1面站用变出线柜。在330kV汇集站附近的35kV预制舱式汇集站采用电缆连接的方式,其他汇集站通过同杆四回或同杆双回架空线路接入升压站。
35kV预制舱式汇集站通过约6.49km同塔双回,1.318km同塔四回的架空线路及2.38km电缆路径,送至330kV汇集站。
征地边界:不在园区整体征地范围以内的临时征地部分由承包人负责自行开展征地工作。
1.2招标内容
1.2.1 35kV预制舱汇集站
(1)机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35kV预制舱式汇集站安装、试验及调试
2)箱式站用变安装及试验
3)电缆及接地
4)35kV预制舱汇集站接地测试
5)其他项目
(2)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35kV预制舱式汇集站设备基础工程
2)35kV站用变压器系统基础
3)接地工程
1.2.2 35kV集电送出线路工程
(1)架空工程(但不限于)
1) 基础工程
2)杆塔工程
3) 接地工程
4) 架线工程(含光缆)
5) 附件安装
6) 辅助工程
(2)电缆沟(但不限于)
1)土石方
2)电缆直埋
3)零星工程
(3)电缆安装工程(但不限于)
1)电缆敷设、试验及接引
2)电缆附件
3)接地安装
4)其它工程
1.2.3 35kV预制舱汇集站及35kV集电线路工程联调及试运行
1.3施工工期
35kV汇集站土建机电安装及35kV集电送出线路工程计划于2024年6月1日开工,2024年11月10日具备投运条件。
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令时间为准。若实际开工日期与计划开工日期不一致时,总工期不变。
1.4资金来源
本工程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1.5投标人资格
1.5.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并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承装和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有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可委托具有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企业承担试验工作,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托承试单位资质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5.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主管安全副经理必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1.6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至少2个35kV及以上已投运的输电线路项目或至少2个电压等级35kV及以上已投运的光伏汇集站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招标文件的获取
1.9.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1.9.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4月28日18:00时至2024年5月11日0:00时。
热线服务:上午8:00-下午22:00(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