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成都海光工程施工劳务服务项目, 招标人为成都海光核电技术服 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成都海光工程施工劳务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服务范围
2.2招标项目名称:成都海光工程施工劳务服务项目。
2.3 项目概况:为我公司提供从事机械设备、工艺管道、仪控、电气、基
础设施、构筑物等施工辅助劳务人员。
2.4招标范围:为我公司提供从事机械设备、工艺管道、仪控、电气、基
础设施、构筑物等施工辅助劳务人员。详见技术规格书。
2.5 服务地点:成都、乐山。
2.6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7 质量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1 法人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 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
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1.2资质要求:具有施工劳务资质或劳务派遣许可证,提供有效期
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0 年~2022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注:第三
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
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1项自2020年01月01日至今已完成 或正在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应能体现甲乙双 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标的物名称等主要内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
证明均不予认可).
3.1.5其它要求:
1)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 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 (格式见(七)投标人的
承诺书)
2)承诺接受国家及招标人的相关保密管理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4年4月28日17:00————2024年5月6日17: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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