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
宜昌产投建设发展 宜昌高新区人才孵化中心投资暨EPC工程总承包
宜昌高新区人才孵化中心项目防水工程专业分包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 宜昌产投建设发展 宜昌高新区人才孵化中心投资暨EPC工程总承包,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宜昌高新区人才孵化中心项目防水工程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XM2023-DL007-04)。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XM2023-DL007-04/01
标段(包)名称:第六 -宜昌产投建设发展 宜昌高新区人才孵化中心投资暨EPC工程总承包-十六公司-宜昌高新区人才孵化中心项目防水工程专业分包-标段包01
招标内容及范围: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 宜昌高新区人才孵化中心投资暨EPC工程总承包项目防水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对本项目的施工、采购、变更、修改、竣工验收等阶段实行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内容全面负责。
2.2 计划工期: 180天
2.3 建设
2.5 其他:
暂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潜在投标人应是中国化学工程注册分包商,若中标,中标后需成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六建设 合格分包商。 3.1.2满足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的资质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