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学南方运营管理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公共管廊一期(先行)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项目
运营管理公司-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公共管廊一期(先行)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项目-五标段工程施工分包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化学南方运营管理 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公共管廊一期(先行)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项目,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运营管理公司-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公共管廊一期(先行)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建设项目-五标段工程施工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CNCECSCI-YYGL-EN-2024-00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标段(包)编号:CNCECSCI-YYGL-EN-2024-002/01
标段(包)名称:运营管理公司-惠州新材料产业园起步区公共管廊一期(先行)工程项目-五标段工程施工分包
招标内容及范围:五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北侧所属土石方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挖、装、运,碎石回填、摊铺等工作,以及所属现浇构件钢筋混凝土工程,包含但不限于钢筋制安、混凝土浇筑、养护等完成设计要求、施工规范及工序所需的全部相关工作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为准)
2.2 计划工期: 五标段暂定270日历天(开工令规定日起算)。
2.3 建设
2.5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度年检合格,各标段投标单位要求资质如下:五标段需施工劳务资质; 2.拟派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资质如下:五标段需具备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近三年完成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招标说明3.1项”中要求的各标段对应资质承接范围的工程); 4.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承担过同类工程,有丰富的管理经验;且须常驻现场(出勤率不得低于26日历天),以保持施工的稳定性、连续性,并负责对本工程进行全过程管理;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6.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7.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招标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投标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招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