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编辑:365trade
郑州市郑东新区金光集体土地租赁房一期项目消防工程及一期配套基础设施消防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郑东新区金光集体土地租赁房一期项目、郑东新区金光集体土地租赁房一期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已由郑东新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工作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编号:2019-410154-70-03-023070、2203-410154-04-01-81217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019-410154-70-03-023070、2203-410154-04-01-812172,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河南原港实业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消防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郑东新区金光集体土地租赁房一期项目消防工程及一期配套基础设施消防工程施工。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以南、柳园路以西。本次招标包括郑州市郑东新区金光集体土地租招标赁房一期项目消防工程、郑东新区金光集体土地租赁房一期配套基础设施消防工程,总建筑面积约228030.16平方米,招标合同预算价约21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协助招标人办理与消防工程有关的验收、备案等工作内容,并负责本项目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2019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已完工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备注:(1)类似业绩指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600万元的消防工程施工业绩;(2)投标人企业业绩提供中标结果公示或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交(竣)工验收证明;(3)项目经理业绩提供中标结果公示或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交(竣)工验收证明,且中标通知书(或中标结果公示)、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均需体现项目经理且一致;如不一致,须提供项目业主(或发包人)出具的变更项目经理的证明材料。
3.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提供2020、2021、2022年度或者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如有)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显示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后)。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或自然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5.2 其他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郑东新区区域范围内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3.7.1参加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如有)、拟派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3.7.2 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提供承诺书)。
3.7.3 投标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提供承诺书)。
3.7.4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自2023年04月0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以及2023年04月0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