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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宁强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06     浏览: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编号:CWE2.2项目名称:宁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CWE
2.2项目名称:宁强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2.3建设地点: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
2.4建设规模:本项目交流侧容量为100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
121.78376MWp,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变电容量为100MVA,配套110kV送出
工程。
2.5计划工期:2024年07月01日至2025年04月30日,304日历天(2024
年11月20日首并,2024年12月31日前并网50MW,具体以招标人
通知进场之日为准)。
2.6招标范围:大唐宁强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光伏场区及
集电线路等(不含送出线路)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
(甲供设备除外)、卸车、二次倒运和保管,全部建筑安装施工及调试、试运、
消缺,并网手续办理,相关专项验收、协调及其他等全部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
2.6.1设计部分
投标人负责技术规范书编制(含甲供、乙供设备边界划分),必要的地质勘
察(招标人已完成范围外),试桩(含试桩大纲编审、试桩施工、试桩报告审查等全过程工作),升压站、光伏区域及集电线路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相
关技术服务等。(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在桩基布置图中明确每个桩基础的三维定位
坐标,确保满足全容量布置要求)
2.6.2设备部分
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详见备注一,其余设备和材料由投标人采购、供货,
所有设备和材料(含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由投标人负责卸车、接收、保管、
保养、堆场(要求不得占用发包人勘界范围内的光伏场区)、二次倒运(包含堆
场租赁、甲供设备由堆场运送至施工现场)、检验、检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合格证、说明书、图纸、开箱记录、开箱清单)收集,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
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移交等。
2.6.3施工部分
包含光伏发电场(含招标人提供的土地外地面清表、植被清理、余方弃置、
垃圾清运等工作)、升压站、施工及运维所需道路、五通一平、边坡防护、排水
设施、临时设施等所有建安工程(含升压站水源、施工电源)、系统检查测试、
分系统调试、整套系统启动调试、试运;集电线路征租地(含临时用地、永久用
地)范围内的房屋、青苗、树木、电杆、坟等土地附着物的赔偿清理及相关手续;
负责协调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并支付费用(包括集电线路穿(跨)越、迁移等
各种因素产生的费用);负责按照政府要求进行工程建设期间光伏区地面恢复农
业种植条件、环境保护施工及水土保持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按环评、水保批
复方案实施)、建设期工程保险(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
者责任险)。
2.6.4项目试验
包含但不限于:1、计量试验;2、高压设备常规及特殊试验;3、涉网试验:
包含有功、无功控制能力测试,并网点电能测试,SVG性能试验,PMU精度校验,
快速频率相应(以国网最新并网项目要求为准);4、新能源场站建模:包含新
能源机组建模和模型验证,SVG建模和模型验证,场站等值建模和模型验证(如
电网要求),场站宽频震荡风险评估等。不包含工程桩检测、项目性能验收试验
(配合招标人完成)。负责组织召开启委会,承担检查评审费及会务费,完成升
压站受电。
2.6.5手续办理及工程验收投标人配合招标人完成征租地的协调工作,投标人负责的相关工作及费用:
施工及运维所需道路的维护、修复和交通手续办理;项目光伏场区、升压站征租
地过程测量测绘复核以及配合招标人完成地表附着物清点、统计等工作,绘制厂
区租地范围图、确认最终光伏场区使用面积;建设场区当地镇级以下项目用地手
续交付办理。
负责项目开工手续办理、能监局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备案、质量监督注册、
各个阶段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检查,承担检查评审费及会务费并取得能
监局工程安全管理备案登记表及质检投运备案书等。负责项目规划、国土、电力、
环保、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及验收)、农业、公路、水利、林草、公安、消防
(设计备案、验收)、住建、节能、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职业健康(设计、
施工及其验收)、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及其验收)、竣工资料编制归档及验收、
防雷检测、竣工验收等与项目建设及验收的相关专题编制及评审、协调、交通等
费用,并取得相关部门的验收批文或备案回执。
负责完成环境保护施工及水土保持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含植物等相关措
施,取得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备案回执)、完成水保全部工作内容。负责工程建设
检测费、电力工程质量检测费等工程建设费用。工程完工后,负责完成达标投产
验收、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审计配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完成项目后
评价,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
规范的要求。
负责工程验收(含安全设施、消防、劳动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防雷等专
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及投产交付、档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备品备件、专
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移交;培训、审计配合等;建设期工程保险
(不含招标人负责投保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从项目建设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审批手续(不含开工前批复:项目备案、林
草地、选址意见书、土地预审、建设用地批复、地灾评估、水保、环评、文物、
军事、压覆矿产、社稳、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升压站国有土地使用
证)。
投标人办理安全管理备案、质量监督注册、过程监督检查及整改闭环、网络
通讯调试验收、并网手续(协助业主签订购售电合同、高压供用电合同和并网调
度协议、通信通道(租赁、调试、第一年维护)合同费用、电力业务许可证、并网调度鉴定卡)并负责相关评审费用,直至最终取得转商运手续。负责档案、消
防、环保(含升压站电磁辐射)、安全、职业卫生、水保三同时相关手续办理。
配合招标人完成环保应急预案、环保、水保、安全设施设计的验收、消防、劳动
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防雷、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包含相关验收
费用),满足国家安全、反恐等相关的要求。负责项目投产移交、档案移交以及
质保期内的服务;负责人员培训、审计及后评价配合等。
本项目升压站与送出线路的分界点为升压站出线门型构架,升压站围墙内构
架的设备、材料、附件及建筑安装工程均含在本标段内(包含送出工程站内光缆
引接、熔接、附件、测试等所有工作)。
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工程,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
的项目的所有责任和风险的固定总价。
备注一:招标人提供设备材料为:光伏组件、逆变器、电气设备(包括:主
变压器、箱式变压器、无功补偿、GIS、开关柜、预制舱及舱内综自设备)及电
缆(包括:6kV-35kV电力电缆、钢芯铝绞线(即集电架空线)、低压动力电缆、
控制电缆、计算机电缆、光缆、辐照专用电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
款附件二“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表所列设备和材料,除此以外的全部设备
和材料由投标人采购供。
备注二:
若本项目发生因政策变化导致用地范围变动,需重新办理相关手续,投标人
需负责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测绘、环评、水保、压覆矿、洪评、社稳、地
灾、文物、军事、选址意见书等)办理并重新取得批复或审批意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
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2)按照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
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灰名单”、“黑名单”供应商等),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1.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
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和有效的承装类三级和承试类三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
相关要求。
3.2.2企业业绩要求:近5年须具有2个及以上50MW(或MWp)及以上光
伏电站已竣工EPC总承包业绩。
3.2.3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
投标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3.2.4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1个及以上50MW(或MWp)及
以上光伏电站已竣工施工总承包或已竣工EPC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2.5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5.1两个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
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
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各成员
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2.5.2联合体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及
以上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须具有2
个及以上50MW(或MWp)光伏电站设计业绩或已竣工EPC总承包业绩。
3.2.5.3联合体施工单位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须具有2个
及以上50MW(或MWp)光伏电站已竣工施工总承包业绩或已竣工EPC总承包业绩。
3.2.5.4联合体承装、承试单位须具有有效的承装类三级和承试类三级电力
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相关要求。
3.2.6其他特殊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30
日至2024年5月1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010-68818478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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