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询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第一工程公司玉门抽水蓄能电站Q1标所需中空锚杆、超前小导管,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甘肃玉门抽水蓄能电站位于甘肃省酒泉地区玉门市境内,距玉门市直线距离约40km,距酒泉市直线距离约150km。电站靠近酒泉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距最近的风电场约15km。连霍高速、G312国道、兰新铁路从玉门市经过,从玉门市经S238省道、昌马水库专用道路及现有简易道路可到达下水库坝址,工程对外交通运输较为方便。
电站装机容量1200MW,额定水头 425m。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地下输水系统及地面发电厂房等组成,建成后承担甘肃电力系统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电站为一等大(1)型工程,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100年,上水库挡水建筑物及库盆防渗系统、下水库挡水建筑物及库盆防渗系统、输水系统、地面厂房等永久性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上调通气洞、自流排水涵、补水系统泵站及管线等永久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4级。上下水库挡水建筑物设计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2000年一遇,输水系统及地面厂房设计洪水标准为20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
2.2竞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第一工程公司玉门抽水蓄能电站Q1标所需中空锚杆、超前小导管。包含中空锚杆、超前小导管的供应及其相关的装、运和售后服务等。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自进式中空锚杆 | φ28mm | 米 | 500 | 锚杆含锚头、垫板、螺栓、止浆塞等配件,单根长6米一套 |
2 | 组合式中空锚杆 | HBC25N | 米 | 23000 | 锚杆含锚头、垫板、螺栓、止浆塞等配件,单根长3.5米一套。 |
3 | 组合式中空锚杆 | HBC28N | 米 | 29000 | 锚杆含锚头、垫板、螺栓、止浆塞等配件,单根长5米一套。 |
4 | 小导管 | DN50*4mm | 米 | 12000 | 含加筋箍配件,单根长4.5米。 |
合计 | 64500 |
本次采购规格数量及理论重量仅为估算量,具体供应规格及数量以实际供货通知为准。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或供货规格与询比价采购数量不符时,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4、交货时间:
合同供应周期至工程完工结束,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卖方须在收到通知后3天内交货。
5、交货地点
5.1交货
5.2由报价人自行组织将货物运输至采购人指定点,卸车由采购人负责卸车,报价人配合,采购人与报价人委托的交货人共同清点数量,由双方人员签署《收货凭证》。
5.3 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的货物采购人有权拒绝签收,报价人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供货期限内重新更换符合约定的货物,否则,报价人除应承担产品丢失、毁损的风险外,还应向采购人支付场地占用费,并承担合同违约责任。
5.4 交货时采购人仅对货物的数量、型号、规格及外观完整性进行检查,采购人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报价人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6、质量及验收要求: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行业标准,均以国家最新版本为准。符合本项目设计图纸以及项目业主、监理要求。
中空锚杆杆体采用Q345钢材,屈服强度不小于325Mpa,抗拉强度不小于490Mpa,壁厚5mm。
组合式中空注浆锚杆采用HBC28N(锚杆长5m)、HBC25N型(锚杆长3.5m),垫板、螺母与锚杆配套,锚杆热镀锌层厚度≥0.061毫米,垫板热镀锌层厚度≥0.061毫米;螺母热镀锌层厚度≥0.050毫米。HBC25N型(锚杆长3.5m)设计锚固力≥180kN,HBC28N型(锚杆长5m)设计锚固力≥230kN。
超前小导管采用热轧无缝钢花管,外径50mm,壁厚4mm,导管长4.5m,前端加工成锥形,尾部焊接Ф6mm钢筋箍加劲,管壁四周钻4排Ф6mm注浆孔,孔间距15cm,梅花形布置,环向间距为35cm。
验收要求:
⑴每一批(次)到货验证投标方必须随车提供送货清单及原生产厂的产品质量证明,质检报告等必要文件资料;生产厂家产品质量证明书上的批号和标牌上的批号要相同,随车单据等附件齐全;外观质量不得有锈蚀等(以出场外观质量为标准)。如由于产品质量、到货计量、规格型号等方面的原因,导致招标方对该批产品拒收、退换、索赔等造成的损失皆由投标方承担;若材质质量有异议,招标方将该批产品原地封存,并以书面方式(或者
⑵货到工地后,招标方先检测后使用,投标方保证检测合格,但招标方的检测合格不视为免除投标方对所卖产品应承担的质量保证责任,招标方在使用过程中会随机抽取货物 投标方对所供材料质量终身负责。
⑶现场验收时,如发现材料由于投标方原因有任何损失、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投标方应按招标方要求及时补供短少部分。
⑷现场检验时,投标方随货提供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必须是合同约定的生产厂家;对不是合同约定的生产厂家招标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7、付款及支付方式
7.1结算:交货现场计数,计量单位按标的物约定的单位,买方现场验收人员用实际数量进行确认。先货后款,按月挂账结算,每月结算一次,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11日到本月10日。卖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三份,需方两份)和《材料清单》(一式三份)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当月13日前到买方办理《材料结算单》。
7.2付款:供方应在办理结算后3日内提供结算周期内合格的符合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税率13%)。需方收到发票并校验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挂账后三个月内支付该批次货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每批次材料质保金在货物进场验收合格之日(以工地实验室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所载日期为准)后6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需方将采用银行转账或期限为6个月及以内的银行承兑汇票、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 供应链融资信用凭证支付(简称“电建融信”)(支付比例不超过合同额的30%,使用银行承兑、建行e信通、中企云链、电建融信产生的贴息费由供方自行承担)。
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税率13%。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货单价。
8、质量保证期
本次询价所有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进场验收合格之日(以工地实验室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所载日期为准)起计算6个月,质量保证期内投标方负责质量缺陷货物的退场更换等服务,投标方必须在收到招标方提出书面要求后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有必要,投标方在3日内应指派人员到现场,将有质量缺陷的货物进行退场更换,一切费用由投标方承担。退场更换后的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相应延长6个月。质量保证期后仍应承担售后服务,投标方必须在接到招标方的书面要求后3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并提供相应服务,以达到本工程的要求。投标方须向招标方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书面质量保证书,在质量保证金有效期间,因投标方所供物资质量问题导致招标方损失,责任由投标方承担并用质量保证金赔偿,质量保证金不够的从货款里支付,同时招标方有权追究投标方其它损失责任。
9、报价人资格条件
9.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3报价人应具有类似的供货业绩,2020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9.4报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9.6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9.7报价人未被列入中国水电五局、股份公司、 集采平台供应商黑名单中。
10、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联系人:李工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在www.dlztb.com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