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全区乡镇网点监控音视频联网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业主全区乡镇网点监控音视频联网服务项目(招标编号:MZZB-CGYZ-WDFW240402),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招标内容:该项目需采购全区乡镇网点监控音视频联网租赁服务,负责对全区627个乡镇网点监控音视频联网进行规划设计,实现与远程集中监控系统、“绿盾”工程的对接、兼容,实现县、地市、区层面三级管控调阅功能,并更新、增补乡镇网点音视频监控设备,以确保满足相关监管部门、服务质量部门要求。服务期限为3年。
1.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验收合格标准及招标人技术规范书要求。
1.3预算(含税):项目三年的预算(含税)为735.00万元。该项目的最高投标单价限价(含税)为3907.50元/年/每网点。费用包含项目所需设备、软件、电路租赁金额、施工周期、交付内容、维保服务(响应、故障处理)、税费及其它应有费用等全部费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能为该项目提供服务的合法单位或企业。
2.该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企业是“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则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即可),能够开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在信用中国、裁判文书、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平台无可能影响项目执行的诉讼、被执行及不良信息等记录;近三年承接过的项目无转包、欠薪信访等不良记录,无围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3.该项目要求供应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其服务范围与其资质证书核准的专业服务范围相一致,要求供应商具备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具备全区627个乡镇网点的网络覆盖能力。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未被中国邮政企业列入采购供应商黑名单管理限制范围。
8.投标人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带“*”号的条款。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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