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平坦原抽水蓄能电站位于湖北省黄冈市罗田县九资河镇境内,地处大别山革命老区。上水库位于天堂河右岸平坦原林场山间盆地内,下水库位于天堂河二级电站至四级电站的河段上,下水库坝址布置在天堂四级电站坝址下游约70m处。电站距武汉市区公路里程182km,距罗田县公路里程52km,省道S323经过下水库坝址,作为本工程的进场道路(双车道,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地理位置优越。
根据湖北电网的需求特点和平坦原抽水蓄能电站的功能特性,本工程的开发任务主要是承担湖北电力系统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
湖北罗田平坦原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为1400MW,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50MW的水泵水轮发电电动机组,额定水头为597.00m,为日调节抽水蓄能电站。上水库正常蓄水位为822.00m,死水位790.00m,正常蓄水位对应库容713.5万m³,调节库容638.0万m³;下水库正常蓄水位为211.50m,死水位188.00m,正常蓄水位对应库容737.3万m³,调节库容638.2万m³。
本工程为一等大(1)型工程,上、下水库大坝、上下水库进/出水口的正常运用洪水重现期标准为200年,非常运用洪水重现期标准为1000年;上下水库大坝、输水系统、地下厂房、主变洞、母线洞、电缆平洞、地面开关站等永久性主要建筑物按1级建筑物设计,次要建筑物按3级建筑物设计,其他临时建筑物为4级。1级~3级主要建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其他永久性建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机电安装及调试工程、地下厂房及开关站土建工程、建筑装修工程、施工辅助设施工程等,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1)机电设备安装及调试:包括水泵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安装,发电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安装,水力机械辅助设备(包括各类设备、预埋及明敷管道及管件等)安装及部分管道、附件采购,电工一次回路设备及装置安装,电工二次回路设备及装置安装,通信系统、计算机监控系统、通风空调及控制系统安装,消防系统安装工程,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设备及相关管路、阀门的采购及安装,桥式起重机安装,厂区联络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光缆安装,盖板(普通盖板、省力型盖板及其他盖板)采购、制作及安装,永久机电设备仓库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所有机电设备的调试工程等。
(2)地下厂房及开关站土建工程:地下厂房、主变洞、母线洞、主变运输洞、电缆交通洞等地下洞室群的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工程,埋件、埋管工程、复合排水层、灌浆等工程的施工;地下厂房系统建筑群的给排水工程的施工;地面开关站的地坪基础及场内建筑物基础的土石方开挖,地坪混凝土、路面混凝土、设备构架基础混凝土;地下厂房发电机层网架的设计、采购、安装和验收;永久机电设备仓库土建工程。
(3)建筑装修工程:主厂房、副厂房、主变洞、母线洞、主变运输洞、尾闸室、高压电缆竖井及平洞、地面开关站GIS室、继保楼及门卫房、柴油发电机房、进厂交通洞洞脸(含门卫室)、通风兼安全洞、永久机电设备仓库(含恒温恒湿仓库、封闭仓库、棚库、门卫室)、业主营地一楼设备间等区域的建筑装修工程施工。
(4)施工辅助设施工程:施工交通、施工供电、施工供水、施工供风、施工通风、施工排水、施工通信、施工期环保和水保措施、临时房屋建筑工程及其他施工辅助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其附属设备的采购、安装、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等全部工作。
2.3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于2024年9月1日开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达的通知为准),2027年5月首台机组发电,2028年2月全部机组投产发电,预计2029年2月完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甲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作为责任方成功安装过不少于4台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机组,或不少于4台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常规水电站混流式机组,并安全稳定运行一年及以上(提供合同扫描件和业主单位运行证明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2个及以上大型水电站机组(抽水蓄能或混流式)安装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经历;
②分管土建工程的项目副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大型水电站(抽水蓄能或混流式)土建工程项目副经理及以上或总工(技术负责人)经历;
③机电安装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大型水电站(抽水蓄能或混流式)机电安装项目的总工或副总工;
④土建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担任过大型水电站(抽水蓄能或混流式)土建工程项目的总工或副总工。
(上述要求所涉及的人员均须提供2023年6月以来至少6个月的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证明;并提供合同文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体现人员姓名及在项目业绩中所担任的职务)
(4)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5月8日08:30至5月17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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