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
1. 招标条件
上安电厂特定区域人员安全管控智能化技术研究与应用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上安镇;
2.2 规 模:特定区域人员安全管控智能化技术研究与应用;
2.3 标段划分:上安电厂特定区域人员安全管控智能化技术研究与应用;
2.4 服务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上安镇;
2.5 服 务 期:50日内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在六号机组(汽轮机房、锅炉各层、脱硫区域、三期煤场汽车煤卸车区域)对现场工作人员实时位置进行定位,根据大数据进行人员身份识别、行为识别、定位识别,根据位置信息实现智能化,精益化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最大程度杜绝或减少违章行为;调试完成后,该技术归上安电厂所有,运行期间承包方提供一年的免费售后服务,保证系统稳定正常运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2项系统建设或信息维护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订时间等关键页);
3.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08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5月15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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