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西公司永福公司永福大利山、双江风电场环境影响性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 项目概况:
1)永福大利山风电场场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上寨村一带山脊,风电场中心位置坐标约为109°59"1.635"E,24°45"33.489"N,场址海拔约 350m~850m,距永福县直线距离约为 12km,距桂林市中心城区的直线距离约为56km。规划开发范围位于在建的永福堡里风电场西南侧,规划装机容量为100MW,拟安装16台单机容量为6250kVA的风力发电机组,初拟轮毂高度为 115m,拟新建1座 220kV 升压汇集站,新建1回 220kV架空联络线至永福广福风电场,长度约10公里,同步配置 20%、2h的储能系统。项目永久用地约22.77亩,长期租地约204亩,临时用地约1243亩。
2)永福双江风电场场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永福县龙江乡、永安乡一带山脊,风电场中心位置坐标约为E109°53.429’,N24°05.379’,场址海拔约350m~900m,场址距永福县直线距离约为14km,距桂林市中心城区的直线距离约为45km。规划装机容量为150MW,拟安装27台单机容量为5.6MW的风力发电机组,初拟轮毂高度为115m,拟新建1座220kV升压站,新建1回220kV架空联络线接至国能永福电厂220kV升压站预留间隔,长度约10公里,同步配置20%、2h的储能系统。项目永久用地约34.16亩,长期租地约306亩,临时用地约1965亩。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1)编制永福大利山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包含鸟类生态专题);编制永福双江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包含鸟类生态专题)。
(2)编制永福大利山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永福双江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3)编制永福大利山风电场220kV线路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永福双江风电场220kV线路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4)编制永福大利山风电场220kV线路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编制永福双江风电场220kV线路送出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2.1.3 服务期限:45日历日,或2024年7月15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1.4 项目地点:永福大利山风电场和双江风电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环境影响技术咨询服务和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咨询服务合同业绩(环境影响技术咨询服务和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咨询服务可分别提供合同,1个环境影响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和1个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算1个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风电场环评报告编制服务和水保报告编制服务(环境影响技术咨询服务和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咨询服务可分别提供合同,1个环境影响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和1个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算1个业绩)项目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5-09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5-15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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