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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邮区中心分拣备件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1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业主邮区中心分拣备件项目二次招标公告辽宁凯隆项目管理 受业主委托,对业主邮区中心分拣备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已具备

业主邮区中心分拣备件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

辽宁凯隆项目管理 受业主委托,对业主邮区中心分拣备件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业主邮区中心分拣备件项目

2、招标编号:LNKL-fjsb20240511

3、项目概述:对锦州邮区中心处理场地分拣备件进行采购,项目预算20万元/年,服务期为2年。

4、招标内容:

包号

采购内容

项目预算(万元)

中标家数

1包

锦州邮区中心处理场地分拣备件采购

40

2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5.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5.4.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发票(须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或曾经开具过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

5.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6.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5.7.在锦州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办公地点。

5.8.被业主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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