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施工五标段(SG5) | 负责G240保台线德聊界至茌平东昌府界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公路养护作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
4、具有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业绩要求 | 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内至少完成过2个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公路工程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路面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大(中)修工程。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在近三年(2020-2022或2021-2023年度)每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5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5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无在岗项目。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无在岗项目。
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分包要求 |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 |
联合体要求 |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公路养护作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投标企业资质要求的一项或多项资质,且联合体资质必须满足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
其他要求 | 无 |
施工六标段(SG6) | 负责S245临博线临清黄庄至康庄六村段修复养护工程、S245临博线临清东崔楼村至博平汽车站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公路养护作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
4、具有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且资质证书标明的从业范围满足一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要求)。 |
业绩要求 | 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内至少完成过2个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公路工程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路面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大(中)修工程。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在近三年(2020-2022或2021-2023年度)每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5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5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无在岗项目。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无在岗项目。
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分包要求 |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 |
联合体要求 |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公路养护作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投标企业资质要求的一项或多项资质,且联合体资质必须满足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
其他要求 | 无 |
施工七标段(SG7) | 负责S520高临线临清G240路口至杨八里村段路面改造工程、S242临商线阳谷S249路口至杨庄段修复养护工程、S242临商线阳谷杨庄至G341路口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公路养护作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
4、具有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且资质证书标明的从业范围满足一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要求)。 |
业绩要求 | 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内至少完成过2个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公路工程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路面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大(中)修工程。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在近三年(2020-2022或2021-2023年度)每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 (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5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5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无在岗项目。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无在岗项目。
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分包要求 |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 |
联合体要求 |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公路养护作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投标企业资质要求的一项或多项资质,且联合体资质必须满足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
其他要求 | 无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3个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3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3个标段。 |
3.3 |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5 | 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