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1-4号锅炉提升一次风温改造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4-05-1-07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
1. 招标条件本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1-4号锅炉提升一次风温改造施工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
2.2 规 模: 4×540t/h机组。
2.3 标段划分: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1-4号锅炉提升一次风温改造施工招标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西沟路口东侧新疆中泰矿冶 厂区
2.5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合同签订后5日,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单台炉施工工期预计30天。
2.6 招标范围:新疆中泰矿冶 1号、2号、3号、4号锅炉提升一次风温EPC改造项目施工,涉及到原设备拆除、更换、新增设备安装及调试,设备和材料倒运、安全管理等各方面要求,并参与整体调试、设备投运、消缺、资料验收等各项工作。详见技术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火电机组锅炉检修或改造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业绩证明材料。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为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须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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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及商务信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
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自编B正ec.ch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