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 山西省太原邮区中心邮运车辆配件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 山西省太原邮区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 山西省太原邮区中心邮运车辆配件采购项目项下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 山西省太原邮区中心邮运车辆配件采购项目
1.2 招标编号:
1.3 项目概述:本次招标采购根据不同车型共分3个标包,中标3家供应商。配件清单以及预计采购数量详见附件;采购数量为招标人依据上年度使用情况提出的预计采购数量,作为评审依据,招标人不承诺采购数量。
1.4 招标内容:解放车型配件供应、东风系列车型配件、全顺等其他车型(江铃全顺、五十铃、半挂车厢等)配件。
标包一:解放车型配件供应,预算金额17万元。
标包二:东风系列车型配件供应,预算金额35万元。
标包三:全顺等其他车型(江铃全顺、五十铃、半挂车厢等)配件供应,预算金额35万元。
1.5 供货期限:1年。
1.6 供货质量:保证正品件,确保零配件质量合格。
1.7 供货
2. 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需求、能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
2.2 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2.3 投标人须为所投品牌系列车辆车型配件原厂制造商或授权供应商或原厂配件的经销商,如为授权供应商、原厂配件经销商需提供原厂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可多级授权)或有效的经销协议(其中标包 3,满足全顺或五十铃品牌系列车型即可);
2.4 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近三年内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中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5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行贿犯罪案件,以采购人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 被中国邮政集团 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8 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与分包。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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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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