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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第二初级中学实验楼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2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灵寿县第二初级中学实验楼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灵寿县第二初级中学实验楼项目 已由 灵寿县行政审批局 以 灵审批投

灵寿县第二初级中学实验楼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灵寿县第二初级中学实验楼项目 已由 灵寿县行政审批局 灵审批投资(2023)12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灵寿县第二初级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灵寿县第二初级中学实验楼项目

建设地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2746.0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12.2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3.80平方米;主要建设1栋实验楼以及绿化、室外管线、室外地面改造工程等。主要建设内容:建筑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室外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

合同估算价:8639612.91元

计划工期:3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3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按照《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列入我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实施惩戒措施的通知》执行。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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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ebeibid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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