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本项目名称为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乌审召厂区装卸栈台油气回收系统技术改造项目(VOCs治理)EPC总承包,该项目属于技改项目,油气回收装置处理规模:100Nm3/h,油气进气量按照最大 150Nm³/h设计。
2.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具体见合同技术附件2-1工作范围。
2.2资金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2.3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5日。
2.4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乌审召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应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专业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应附资质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须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附资质证书扫描件);
3.2资格要求2:业绩要求。
(1)2019年1月1日以后,投标人至少具有油气回收(VOCs)处理量≥100Nm3/h,且采用低温冷凝+吸附工艺油气回收处理设备的已完工业绩一份(时间要求以所签订的合同关键页、中间交接证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上的日期为准;业绩要求以合同关键页为准;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含日期的签字盖章页、项目规模、工作范围内容等;如出具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必须为所签合同的发包方;提供的材料扫描复印件模糊不清晰的、或证明材料不足的不计算业绩);
3.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最多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4年5月22日 10:00至2024年5月31日 16: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5月22日 10:00至2024年6月3日 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