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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学河南戏剧艺术学院安防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日期:2024-06-0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一、项目基本情况1.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470 2.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预算金额:1700000元最高限价:1700000元序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24-470

2.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700000元

最高限价:1700000元 

序号

包 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豫政采(2)20240553-1

河南大学河南戏剧艺术学院安防升级改造项目

1700000

17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货物需求内容:见公告附件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4交货完工期:合同生效后60日历天内,达到验收条件。

5.5质保期限:所有硬件质保三年,所有软件质保五年升级服务。

5.6交货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依据财库[2015]150号文件规定, 在行政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供应商)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3.4投标人(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有行政或经济关联的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供应商),全部或者部分股东为同一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不同投标人(供应商),同一自然人在两个以上投标人(供应商)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6投标人(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通用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投标人(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须提供最近三个月内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 2024年5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6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 /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入口),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 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 》、《河南省 网》。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及以上。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2.参与本次采购的各投标人(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有效。严禁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中标)。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我校将根据其行为,向上级财政主管部门上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zb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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