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受委托,对湖南永州道县横岭80MW风电场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湖南永州道县横岭风电场项目位于道县南部,拟开发场址介于北纬25.26°~25.31°,东经111.70°~111.79°。本项目规划容量80MW,拟安装16台单机容量5.0MW的风电机组。湖南永州道县横岭 80MW 风电场项目-升压站位于湖南省永州市道县横岭乡,区域内山脊为西南-东北走向,东西跨度约为12km,南北跨度约8km,总面积约80km²。风电场址距道县公路里程约35km,场区西部有S229省级公路经过,场区东部有S347省级公路经过,场区中部有X069县级公路穿过,场区对外交通不便。
本风电场工程的主要目的与任务是发电,充分利用本地的风能资源,将风能转化为电能供日常生产生活所需。工程建成后能优化当地电源结构,满足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本风电场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通过3回35kV线路接入升压站后,1回220kV架空线路接入黄毛岭220kV升压站,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电网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接入系统批复文件为准。永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和箱变基础等。辅助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机安装平台、场内施工道路和弃渣场等。
35kV集电线路采用直埋或电缆沟敷设方式至新建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馈线柜。共计3回集电线路:2回为5台风机组成一个集电单元,1回为6台风机组成一个集电单元,新建35kV集电线路全长约37.6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约18.5km,35kV电缆线路路径长约19.1km。
2.2招标范围和内容
2.2.1 总体
本工程投标人的投标范围包括除由招标人负责的事项外的风电场全部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验收、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
2.2.2 设计范围
初步设计完成后至全面竣工投产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阶段。各设计阶段文件编制深度应分别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标准、规程、规范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2.2.3 施工范围
投标人设计范围内和界区以内的全部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为投标人的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临时用水用电、集电线路、风电场内道路、复垦复绿、发配电设备基础及安装、防雷接地;以及进场道路、厂区防雷系统、防洪排水系统、厂区防火系统、厂区供水系统、场区照明、标示宣传牌等附属设施安装工程的施工。
本工程建设所需的全部设备及材料(除甲供外)的采购、供应、运输(含二次倒运)、牵引(含甲供)、卸车(含甲供)、验收、功能试验及现场保管发放等均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到现场进行踏勘,对道路、集电线路工程量进行核实,自行承担投标与招标的工程量差。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1)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环保、消防、城建规划、供电、水保及防洪等要求;满足电力公司、质量监督站、安评验收要求、建设单位相关运行规程规范要求,即便在招标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发电运行、确保通过各方验收所必须的各种费用由投标方负责,纳入设计、采购、安装及提供服务范围并最终由建设单位方确定。
(2)按招标方要求制作、装设施工期、运行期场区内所需的宣传标语,安全及设备标识、标牌。所有设备及材料的进场抽样送检(取得第三方试验合格报告)及送检试验,电缆送检(取得第三方试验合格报告),全场接地网的接地电阻测试、导通测试、完整性测试(有资质的第三方提供检测报告)等其他相关的测试,并提交测试报告。桩基委托有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现场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所有测试费用总承包方均应在投标时考虑在内,不管总包方在投标时是否单列该项费用,建设单位都认为报价总费用中已包含此项费用。
(3)招标方对风机、塔筒、箱变,在出厂前要进行第三方监造,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4)所有设备材料的包装物及剩余物资归招标方所有,投标方不得私自处理使用。
2.2.4 物资供货范围
本工程建设所需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供应、运输、验收、功能试验及现场保管发放由投标人负责。生产办公、生活家具及生产工器具及安全工器具采购均由招标方负责。门、窗、地砖、地板、涂料、电器等物资采购时必须经过招标方确认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设备及材料采购内容:所有该风电场项目建设需要的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设备及材料(风机、塔筒、及锚栓锚板等),配电设备及材料(箱变、配电设备、控制设备等),电力电缆、控制电缆、光缆及所需辅助材料,所有施工涉及到的相关采购,以及备品备件以及工器具的相关采购。
总承包选择的主要设备(箱变、风机、塔筒等)、材料(如动力电缆、高压电缆等)设备和材料的详细技术参数必须先经建设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采购。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3 计划工期
项目整体工期:2024年7月15日-2025年3月31日;
场内道路施工:2024年7月15日-2024年8月30日;
集电线路施工工期:2024年8月1日-2024年10月31日;
风机基础、箱变基础施工:2024年7月30日-2024年10月30日;
西线6台风机吊装时间:2025年1月1日-2025年2月28日;
东线10台风机吊装时间:2024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从项目开工到全场设备投运共工期259天。实际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书面通知书为准。
2.4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国际、国家、行业规范等质量验收规范和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执行;
质量控制目标:
1、不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为合格等级并符合达标投产要求;
2、有效控制建设工程质量通病,观感质量及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工程建设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工程项目的分项工程质量检验合格率为100%,建筑工程优良品率≥90%,设备安装工程优良品率≥95%;4、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签点率必须达到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①独立投标人或者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④施工单位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报价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个80MW及以上风电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材料)
3.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具有至少1个80MW或以上新能源工程施工担任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的经历。
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未因投标人原因出现过重大工程缺陷与质量及安全事故。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2日,每天9:00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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