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吉林公司吉林热电“等容量替代”新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燃煤机组工程给水泵组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吉林热电厂(以下吉林热电厂)位于吉林市江北化工区,是国家“一五”时期前苏联援建的156项工程之一。吉林热电厂共建有11台机组,1~4号机为单机容量35MW,建于1956~1958年,5~7号机为单机容量65MW,建于1959年,8~9号机为单机容量125MW,建于2003年,上述机组均为前苏联制造;10~11号机为单机容量200MW,建于1988~1989年,为国产机组,10号机于2008年进行通流改造扩容至220MW,11号机于2009年进行通流改造扩容至220MW,11台机组总装机最大时容量为1025MW。1~7号机组于2014年前退役关停,现8~11号机组运行。
本期新建机组通过关停现有8、9号机组(2×125MW)、10、11号机组(2×220MW)等容量替代方式建设2×350MW机组。
经国家能源集团批准,2023年11月成立了国能吉林热电有限公司,由吉林公司全资设立。国能吉林热电有限公司作为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公司对国能吉林热电厂“等容量替代”新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和运营。
招标范围:国能吉林热电厂“等容量替代”新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燃煤机组工程给水泵组设备招标范围主要包含4台50%容量的汽泵及其附属设备、4台前置泵及其附属设备、1台30%容量的电泵及其附属设备的本体、设计、制造、供货、检验、运输、安装指导、试验等。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暂定自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内
交货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路35号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汽动给水泵组的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05 17: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11 16:0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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