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黄河鑫业有限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资金由黄河鑫业有限公司负责,现已落实到位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项目地点
距离西宁飞机场约65km,距离西宁火车站约35km,西宁距离本项目工程所在地甘河滩工业园区约35km。公路的设计标准为二级公路,交通便利。
黄河鑫业有限公司炭素分厂现有两个阳极组装车间,于2009年投产运行,为保证满足铝电解生产需求,两条生产线同时生产。每条生产线有一条电解质破碎线,主要用来破碎电解槽返回的大块电解质,现有的电解质破碎线输送是通过裙边皮带输送,大块电解质落到皮带上后对皮带的冲击大,皮带使用寿命短,计划在皮带上游加装撕碎机,将大块电解质先进行破碎,然后进入到底部皮带,减少皮带的冲击,延长皮带使用寿命。
项目地点:西宁市甘河工业园区黄河鑫业有限公司。
2.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2.2.1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黄河鑫业有限公司一组装车间五锤破碎机底部加装1台撕碎机。包含1台撕碎机、电源和控制系统的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2.2.2主要工作内容(但不限于)
(1)1台撕碎机及附属设备、电源柜和控制柜的制造(供货)、运输、安装调试;
(2)投标人提供所供设备调试和首次生产所需的润滑油、润滑脂以及冷却液。
(3)提供随机备品备件;
(4)提供设备的安装支架、检修平台以及护栏、连接构件、地脚螺栓、钢丝绳等所有材料;
(5)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必须满足施工、操作、维修所需的完整的技术资料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
(6)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撕碎机一键启动运行)。
(7)负责设备的操作人员与维护人员的培训工作。
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项目实施地点:西宁市甘河工业园区黄河鑫业有限公司
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设备60天内供货,到货后2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车下交货。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为准,总工期不变;如遇重大节假日及重要会议期间,不进行中、高级以上风险作业,工期顺延,总工期不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编号:HHXY-SB/JG-[2024]第19号(总407号)
标段名称:黄河鑫业有限公司一组装电解质破碎线增加改造撕碎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核查投标人是否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国家电投集团黄河水电公司黑名单;
3)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
4)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信誉要求: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经营状况良好;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专用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不允许分包;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机电或矿山设备生产制造企业。
3)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具有至少1个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类似撕碎设备的供货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
4)现场安装主要管理人员资质:
(1)项目负责人:具有电气或机械类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书。
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变更,如因特殊原因需经业主同意后方可变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16日。
热线服务:上午8:30~11:30,下午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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