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石横公司废水综合治理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项目概况: 山东石横热电有限公司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及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已建设35年,由于系统运行年限长久,现各系统设备陈旧腐蚀严重、地下管网堵塞,系统工艺不完善,造成废水处理能力降低,出水指标超标。生产区生活污水污水未回收处理、化学酸碱废水未全部回收处理、渣水系统水源复杂且进水量较大溢流,造成外排废水环保超标。一二期黄河水净化站机加池产水母管直接与补水泵入口连接,造成机加池水位难以控制,供水可靠性差,污泥脱水系统及加药系统因设计不合理、设备故障高等原因,造成系统无法正常投运。输煤系统及煤场部分区域的含煤废水进入废水回收池后靠自然沉淀、人工清运处理,缺少机械处理及废水回用设备,存在池水溢流外排的环保风险。需对生产区生活污水与雨水地下管网进行分流改造,将生活污水回收至一二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达标处理(甲站和乙站两个区域);对一二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一二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一二期黄河水净化站供水系统、污泥脱水系统及加药系统、三期工业废水处理系统、化学酸碱废水系统、渣水系统、含煤废水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实现各类废水的分类回收、分质处理、循环使用,确保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国家标准并回用。
招标范围:废水综合治理改造项目主要包含:
1、生活污水系统改造:(1)主厂区(甲站和乙站两个区域)生活污水回收处理改造;(2)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新增污泥沉淀及脱水处理系统,新增杀菌加药系统等,恢复废水处理能力及处理效果。
2、工业废水系统改造:对两套工业废水处理系统(50t/h和150t/h)进行升级改造,恢复其处理能力及处理效果。
3、原水预处理系统改造:(1)净化站新建两座500m3的机加池出水蓄水池,将原补水泵及管道进行移位改造,同时更换3台高扬程、大流量的补水泵,满足四台机组循环水供水需求;(2)净化站污泥脱水系统、加药系统升级改造。
4、渣水系统改造:(1)水输送管道管件、阀门更换;(2)渣水沉淀池清淤及改造;(3)炉底渣斗密封槽密封水及渣斗墙冷却用水改造;(4)炉底排水沟废水回用泵改造;(5)新建炉底排水沟废水回用管路;(6)三期外置渣水冷却器改造、部件更换等。
5、含煤废水系统改造:(1)增设2套含煤废水处理装置,一套安装在输煤皮带区域,处理能力为4m3/h;另一套安装煤场区域,处理能力为20m3/h;新增设泥浆泵9台,对输煤皮带区域、煤场区域沉淀池煤水进行收集,收集处理后的含煤废水进行循环利用。(2)#4皮带沉淀池处含煤废水处理系统电源取自筒仓PC(筒仓电源型式三线三相制)、煤场沉淀池处含煤废水处理系统电源取自翻车机PC,如开关容量不满足需求,应进行改造。对原有沉淀池进行清理,保证设备的安装试运正常。(3)对原沉淀池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沉淀池进行清淤外运、防渗、修复处理。
6、改造范围内的相关电气设备、热控设备、在线仪表、自动控制等进行同步升级改造,增加视频监控系统和附件,控制系统改为DCS控制并接入到现有的水网系统,实现无人值守功能;涉及工程范围内的系统改造设计、设备采购、供货、土建建筑、施工、安装和调试运行等。
本次废水综合治理改造EPC项目应满足招标人提出的工期计划的要求,(1)本项目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各系统改造的工程设计并出具施工图纸;(2)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主厂区(甲站和乙站两个区域)生活污水回收处理改造”、“渣水系统改造”;(3)2025年9月10日前,完成所有系统的升级改造及性能验收试验,并且性能验收试验中的所有性能保证值指标均达到国家及行业规定的设计要求。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证书;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环境工程专项设计资质证书许可范围须涵盖水污染防治工程类)。
(3)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单机容量300MW 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全厂废水综合治理EPC总承包(其中工业废水处理能力在200m3/h及以上)合同业绩2份,且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国内单机容量300MW 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全厂废水综合治理EPC总承包(其中工业废水处理能力在200m3/h及以上)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设计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单机容量300MW 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全厂废水综合治理(其中工业废水处理能力在200m3/h及以上)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设计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国内单机容量300MW 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全厂废水综合治理(其中工业废水处理能力在200m3/h及以上)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若投标人的设计和施工资质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根据投标文件中承担的内容,认定是否需要满足此项要求;投标文件未明确是否承担施工工作的,按承担认定)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6-1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6-19 16:00:00。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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