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规划  设备  (二次公告)  第二次公告  工程  二次公告  电厂  变频器  招标二次公告  发电 

江苏赣榆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赣榆LNG接收站-接收站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13     浏览:2    
核心提示:江苏能源有限公司相关项目江苏赣榆LNG接收站-接收站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
    江苏能源有限公司相关项目江苏赣榆LNG接收站-接收站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

2.2 项目规模:江苏赣榆LNG接收站项目位于连云港赣榆区,由接收站工程、码头工程、外输管道工程三部分组成。

接收站项目设计规模为300万吨/年(约合42亿立方米天然气),最大气化能力100万立方米/小时,预留扩展至150万立方米/小时。接收站项目主要建设3座22万立方米LNG混凝土全容罐以及配套工艺设施;配套建设最大可停靠21.7万立方米LNG船码头1座、工作船码头1座;接收站外输管道与国家管网公司青宁管线柘汪分输清管站相连,长度约25km,管径1016mm,设计压力10MPa,设计输气规模65亿立方米/年。

江苏赣榆LNG接收站项目共分3个EPC标段:第一标段码头工程(LNGMT-EPC标段)、第二标段接收站工程(LNGJSZ-EPC标段)、第三标段外输管道工程(LNGGD-EPC标段)。本次招标项目为第二标段接收站工程(LNGJSZ-EPC标段)。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2024年8月1日(实际时间以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开始至2027年10月31日(试生产合格,签署临时接收证书)止,共39个月(1186个日历日)。接收站工程里程碑节点计划(暂定)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工程名称

开始日期

完成日期

1

详勘+地基二次处理

2024-8-1

2024-10-31

2

试桩+桩基施工

2024-11-1

2025-3-31

3

承台

2025-4-1

2025-7-31

4

外罐墙体施工

2025-8-1

2026-3-31

5

施工图设计

2024-8-1

2025-12-31

6

气顶升+壁板+底板

2026-4-1

2026-8-15

7

内罐施工

2026-8-16

2027-2-15

8

水压试验

2027-2-15

2027-3-31

9

保冷施工

2027-4-1

2027-5-31

10

机械完工

2027-6-1

2027-7-31

11

试生产(签署临时接收证书)

2027-8-1

2027-10-31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接收站工程EPC总承包

工作范围:工程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工艺安全风险分析、采购、施工、试生产、性能测试、竣工验收(包括竣工图编制)等全部内容以及全过程项目管理工作及政府报建等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因其缺陷引起的一切责任等相关工作内容,所有提及的工作内容均已包含在合同中(不包含第三方工程桩桩基检测、第三方无损检测、第三方材料检测、甲供设备材料部分)。并对承包工程的安全、质量、环保、造价和进度及雇员健康等全面负责。详见招标文件。

1000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接收站工程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在最近3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负主要事故责任及以上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8.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设计资质,其设计资质应满足如下(1)、(2)两项中任意一项:

(1)独立投标的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资质。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资质。

9.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施工资质,其施工资质应满足如下(1)、(2)、(3)三项要求中任意一项:

(1)独立投标的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2家单位应满足如下两项中任意一项:

①承担施工任务的2家单位都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都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承担施工任务的2家单位分别具有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都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投标人应满足如下(1)、(2)中任意一项业绩要求:

(1)独立投标的投标人应同时满足如下业绩要求:

①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1项国内260万吨/年(须含至少1个16万立方米及以上LNG预应力混凝土全容式储罐)及以上规模LNG接收站EPC总承包合同业绩(如提供的是联合体合同业绩,只接受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EPC总承包合同业绩);

②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1项国内26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LNG接收站设计合同业绩和至少1个国内16万立方米及以上LNG预应力混凝土全容式储罐设计合同业绩(投标人作为设计单位的EPC总承包合同业绩可以作为其设计合同业绩)(注:接收站业绩和储罐业绩可以不是同一个项目);

③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国内16万立方米及以上LNG预应力混凝土全容式储罐内罐和至少1个国内16万立方米及以上LNG预应力混凝土全容式储罐外罐的施工合同业绩(投标人仅承担EPC总承包中设计工作的项目业绩,只计入其设计业绩)。

(2)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如下业绩要求:

①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具有至少1项国内260万吨/年(须含至少1个16万立方米及以上LNG预应力混凝土全容式储罐)及以上规模LNG接收站EPC总承包合同业绩(如提供的是联合体合同业绩,只接受本次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作为牵头人的EPC总承包合同业绩);

②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中的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具有至少1项国内26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LNG接收站设计合同业绩和至少1个国内16万立方米及以上LNG储罐设计合同业绩(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的EPC总承包合同业绩可以作为其设计合同业绩)(注:接收站业绩和储罐业绩可以不是同一个项目);

③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具有至少1个国内16万立方米及以上LNG预应力混凝土全容式储罐内罐和至少1个国内16万立方米及以上LNG预应力混凝土全容式储罐外罐的施工合同业绩(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的EPC总承包合同业绩,只计入其设计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注:投标业绩若为联合体业绩须提供对应的联合体协议)。合同中如未能体现规模,罐型的,须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

11.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本项要求)。

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递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存在重大偏差。关于是否存在消极事由的证明,优先提供行政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无此证明材料的,可自行出具相关承诺自证声明,对此未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的,如经评标发现存在相关消极事由,将视为不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和弄虚作假而被否决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06-13 10:00到2024-06-19 10:00。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打赏
 
更多>同类资讯

最新资讯
最新行情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