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平乡县人民医院病房楼消防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DH-ZB202403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平乡县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核字【2024】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乡县人民医院,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及规模
建设地点位于平乡县人民医院,平乡县人民医院病房楼(地上六层、局部七层,高度18.85米,总建筑面积14492.83平方米)消防系统进行升级改造,主要建设内容有:-至七层楼道顶层天棚面龙骨及饰面进行拆除和恢复,改造面积合计 4015.76平方米,购置安装钢质防火门、救援窗、防火卷帘(闸) 门、排烟窗、闭门器和卷帘(闸)电动装置等;升级改造防火门监控主机、火灾报警端子箱、电力电缆等消防电子系统;升级改造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内外水喷淋钢管等消防水通道系统及配备灭火器等设施,拆除并恢复路面沥青混凝土;安装排烟防火卷帘(闸)门。本项目监管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为1个标段。
2.3招标范围:平乡县人民医院病房楼消防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施工工期:90日历天。
2.5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 施工资质: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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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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