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工业园产业道路维修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GXB-2024-017
1.采购条件
本招标项目民和工业园产业道路维修项目已由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民政[2024]124号、民发改[2024]254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东西部协作资金,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采购人为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采购代理机构为品冠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整治病害道路4.1995千米。
2.2采购内容:整治病害道路4.1995千米。
2.3项目
2.7安全目标:满足国家、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发包人的相关规定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公路工程(公路、桥梁、隧道、预埋管线、交通工程、机电工种)招标项目须满足本条要求,公路房建附属设施等其它工程不需满足本条要求。
注: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采购人应通过名录对供应商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shixin/或“信用中国”https://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询比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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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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