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六冶洛阳机电安装公司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光伏施工工程(Ⅰ标段)土建安装与调试劳务分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六冶洛阳机电安装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六冶洛阳机电安装公司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光伏施工工程(Ⅰ标段)土建安装与调试劳务分包
2.2项目类型:劳务分包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光伏施工工程(Ⅰ标段)土建安装与调试等的劳务内容。
2.4项目地点: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包头铝业燃煤自备电厂可再生能源替代达茂旗120万千瓦项目光伏施工工程(Ⅰ标段)土建安装与调试等的劳务分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标段内场平、临时及检修道路、组件临时堆放场、箱变混凝土基础、集电线路开挖回填、围删等建筑工程;光伏发电组件、支架(含抱箍)、逆变器、箱变(华变)、集电线路、接地、电缆分支箱、电缆、通讯光缆及其附件、光伏监控系统、光伏区域整体数据传至升压站监控系统、设备状态监测系统、视频监控等所有设备及附件等材料的安装、系统集成、试验(包括到场试验)、调试、现场二次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仓储保管等。光伏集电线路工程由施工单位负责接至升压站预制舱,插头由预制舱厂家提供,投标人制作接头并负责连接。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按承包人和发包人(业主方)要求;计划竣工日期:满足承包人和发包人(业主方)要求。总工期共计6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能力,并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投标人应具备投标人应具备符合要求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及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
3.3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劳务分包工程)业绩至少1项,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5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6承诺要求-安全管理: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安全事故,出具承诺书;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6-21 09:00——2024-06-28 17:00(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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