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2024年广东邮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暨消防培训基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业主2024年广东邮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暨消防培训基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CGZX-ZB-2024-056,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PDI-ZB-2024-0069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审批,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采购内容:采购“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多媒体体验区”及“消防设施实训区”配套设施设备,包含配套设计、装饰装修及安装服务。
2.2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两个标包,各标包之间不互斥,投标人可兼投兼中。
标包1: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多媒体体验设备
标包2:消防设施实训室设备
2.3预算:总预算150万元(含税)。
序号 | 内容 | 预算(含税,万元) |
1 | 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多媒体体验设备 | 90 |
2 | 消防设施实训室设备 | 6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投标时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记录良好,无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近三年无不良合作记录。【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3.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实施的1个同类项目的成功案例。(标包1同类项目是指含消防安全体验馆或基地等项目,标包2同类项目指消防培训机构实训室或训练室等项目)
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内容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及验收通过材料等;如提供材料不齐全,该合同不计入评审。
3.4发票要求:投标人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需提供税局相关证明文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样本复印件。
3.5联合体、分包或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3.6投标唯一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须提供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7信誉要求: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业主列入黑名单(负面行为)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3.9利害关系回避: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
备注:以上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将视为无效。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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