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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两型无人机任务系统对海试飞租用民船招标公告

   日期:2024-06-26     浏览:0    
核心提示:两型无人机任务系统对海试飞租用民船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资金,出
  两型无人机任务系统对海试飞租用民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拨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两型无人机任务系统对海试飞租用民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两型无人机任务系统对海试飞租用民船


本项目要求乙方提供的服务范围:本项目委托投标人利用四型民船完成两型无人机任务系统对海目标的配试保障服务,按计划在招标人要求的海域行驶,并按要求规划目标船航行路线,完成海面目标船配试保障任务。本项目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14天内达到配试保障状态,配试任务预计42航日加42备/待航日(该数量为预估总数,中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开展工作,按实际配试数量据实结算),预计在24个月内完成配试保障任务,根据任务进展情况适时调整实施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且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交投标企业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23年审计未完成的提供2020年~2022年对应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报表附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等;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需提供“内审财务状况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报表。

3)投标单位具有与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2019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备类似配试船只租赁保障服务项目的业绩,投标文件提供对应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4)投标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投标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提供未被招标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文件提供相应承诺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注册并进行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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