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锻件采购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锻件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20240325A001
2.2招标项目名称:锻件。
2.3 数量:按实际需求提供。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4 主要技术指标:
2.4.1锻件余量尺寸符合GB/T 2102-2017锻件品质检验国家标准。
2.4.2锻件材质的化学成份符合GB/T 3077-2015合金结构钢或GB/T 699-2015碳素结构钢等国家标准,并提供材质单。
2.4.3根据不同的材质选择相应的锻打温度,不能低温锻打或过烧。
2.4.4锻件外形整齐、均匀,不允许有叠皮、断裂、夹渣等锻造缺陷。
2.4.5锻件锻后以一定的方式冷却或热处理,防止锻件损坏,并具良好的机械加工性能。锻件的最终热处理应按订货合同或图纸上规定的交货状态进行。
2.4.6锻件的力学性能应符合指定GB/T 3077-2015合金结构钢或GB/T 699-2015碳素结构钢国家标准或图纸规定。
2.4.7锻件应按要求进行明显标识,使其能够清晰区分。
2.4.8提供的锻件应进行6面规方加工,成型尺寸与提供的尺寸一致。
2.4.9锻件出厂前应进行超声波探伤,符合JB/T 5000.15-2007Ⅰ探伤合格标准并提供探伤报告。
2.5 交货
2.6 交货期:按甲方提供锻件尺寸起7天内交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应提供其它营业登记证书。
3.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项目,若经 的检测,投标人中出现疑似串标情况,不接受投标人任何解释,视为串标,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理;
2)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