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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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项目地点 |
建设规模 |
服务期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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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镇安县县域30MW 屋顶分布式光 伏项目专项维检业务委托服务 |
陕西省镇安县 |
30MW |
计划服务期:365 日历天 计划开始日期:2024 年 7 月 1 日 计划结束日期:2025 年 6 月 30 日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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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防水隔热屋顶分 布式光伏项目群专项维检业务委托 服务 |
天津市 |
19.5973MW |
计划服务期:365 日历天 计划开始日期:2024 年 7 月 1 日 计划结束日期:2025 年 6 月 30 日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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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信息服务 费(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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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镇安县县域 30MW 屋顶分布式 光伏项目专项维检 业务委托服务 |
受托方配合委托方项目管理人员开展专项维检工 作,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安全管理、巡检管理、消 除缺陷管理、其他综合管理等事宜。具体工作内容 详见第二卷第五章 服务标准和要求。 |
1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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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防水隔热屋顶 分布式光伏项目群 专项维检业务委托 服务 |
现场安全管理、巡检管理、消除缺陷管理、其他综 合管理等事宜。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第二卷第五章 服务标准和要求。 |
1000 |
注:1、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2、本次招标项目采用智能化招评标,请投标人提前在投标管家中熟悉上传投标文件流 程,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完成结构化内容的填写,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结构 化内容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审专家以投标人填写的结构化内容为评审依据,如果结构 化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相关内容不一致时,评审专家以投标人填写的结构化内容为准。 投标人填写的结构化内容不实或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相关内容不一致时,对评审专家造成误 导,投标人应负全部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 |
01 镇安 县县域30MW 屋 顶分布式 光伏项目 专项维检 业务委托 服务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 2 )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 , 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 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 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 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 罚期内;未被列入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 罚期内。 (二)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或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应具有光伏电站运维相关工作经验, 安全管理员(可兼职)通过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应具有高 压电工证、低压电工证。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 18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 事故,近 12 个月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事故责任认定以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事故调查报告为准,事故定义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务院第 493 号); (4)投标人应具有近 3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执 行或完成至少 1 个 35kV 及以上电气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维护等业绩, 或者有 20MW 及以上光伏电站设备设施的服务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 签字页);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 |
02 防水 隔热屋顶 分布式光 伏项目群 专项维检 业务委托 服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发售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4 年 6 月 28 日至 2024 年 7 月 4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8:00(法定节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