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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江上游公司BDa水电站绿色施工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施工预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4-07-03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所在地区:XZ自治区。1. 招标条件本澜沧江上游公司BDa水电站绿色施工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施工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
 
项目所在地区:XZ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澜沧江上游公司BDa水电站绿色施工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施工预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XZ自治区CD市CY县BR乡。

2.2 规模:澜沧江上游公司BDa水电站绿色施工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施工招标,规划装机容量50MW;

2.3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澜沧江上游公司BDa水电站绿色施工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施工。合同工作范围中的光伏组件及支架、逆变器、箱变、光伏厂区集电线路电缆、电缆桥架、无功补偿装置、储能系统由招标人提供(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项目建设永久用地和光伏场租赁土地由招标人负责。

项目施工范围包括:

(1)发电工程:包括50MW/59.072MWp光伏组件及支架、逆变器、箱变、光伏厂区及集电线路电缆等,以上均含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等;

(2)开闭所工程:包括场地开挖平整、生产预制舱、配电装置、无功补偿系统、储能系统、站用电系统及电力电缆等,以上均含建筑、设备及安装工程;

(3)通信及控制设备安装工程:包括监控系统、直流系统、通信系统、光功率预测系统、远动和计费系统、并网系统、电网稳定性系统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4)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照明、消防、视频安防、全场防雷接地以及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

(5)房屋建筑工程:包括辅助生产建筑(消防水泵间、消防水池、仓库等)、光伏场区围栏、供排水系统、室外工程等;

(6)交通工程:包括新建及改扩建的道路(含进场道路及场内道路)、挡土墙、弃土场,以及使用后整改防护等;

(7)施工辅助工程:包括施工电源、施工水源、施工道路、场地平整及大型专用施工设备安拆及进出场等;

(8)其他工程:包括环保与水保工程、安全设施、职业病危害控制及其他工程。

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环水保措施、安全管理、安全标准化、防洪度汛、文明施工、绿色施工、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工区管理等相关工作。并负责所有设备、材料的接货、卸车、保管、成品保护、转运、安装调试、汇线、试验、系统调试及联合试运行等全部工作;负责完成本工程单位工程、启动、建设、移交、竣工验收等;负责水保、环保、消防、安全、职业卫生、防雷接地等所有专项的施工、档案竣工移交和竣工验收等工作;配合开展保护整定值计算、微电网调试、现场性能测试、二次复核试验等;负责临时占地手续办理及相关征用工作;负责本项目建设用地地上及地下附着物清理,施工过程中与地方政府及村民协调;负责施工、生产生活临建用地、弃土场用地等临时用地的复原、复耕、复绿及恢复工作等。负责移交前的临时运行维护,直至移交招标人确定的运行维护单位。

2.4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首批三个光伏方阵(9.6MW)及4MW/16MWh储能装置于2024年年底前投运,第二批4个光伏方阵(12.8MW)及4MW/16MWh储能装置于2025年年底前投运。后续光伏方阵及储能装置2025年以后投运,接到指令后8个月完成,计划完工时间最迟不超过2029年12月。具体光伏方阵及储能装置根据招标人指令进行建设,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指令为准。

本次采用预招标方式开展采购,合同生效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本项目履行通过集团公司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并通过集团公司备案;

(2)发包人发出加盖公章的书面进场通知。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项目预招标存在风险,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项目不执行该招标结果,且从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起所产生的任何损失(包括经济、时间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补偿。如项目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未发出进场通知,本项目合同自动终止,终止时,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附证书复印件。

3.2.2投标人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1项海拔3000m以上、总装机容量20MW及以上光伏电站施工业绩。须附业绩合同文件或竣工验收文件,以上两种文件均需包括封面、签章及能够体现业绩工作内容的关键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2.3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担任过1个海拔3000m以上、总装机容量20MW及以上光伏电站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须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按国家相关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已实行电子注册证书。证书有效性及注册信息以建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2021〕40 号”要求为准)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任命文件或对应的业绩合同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以体现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业绩)以及其在投标单位近1年社保缴存证明材料。

3.2.4其它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其它主要人员须为本单位的在职正式员工,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承担过1个总装机容量20MW及以上光伏电站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安全总监须具有国家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证或者住房与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需附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相关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并提供上述人员在投标单位近1年社保缴存证明材料。

3.2.5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不得相同。

3.2.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商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2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7月08日17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

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010-68818478

联系人:刘工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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