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国际融资租赁 2024年第二次国网省
电力公司直租业务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IL-2024ZL-ZB017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融资租赁-直接租赁方式进行采购,直接租赁是指出租人(国网国际融资租赁 )根据承租人(国网省电力公司)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应商(中标人)的选择,出资向供应商(中标人)购买租赁标的物,并租给承租人(国网省电力公司)使用,承租人(国网省电力公司)则分期向出租人(国网国际融资租赁 )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国网国际融资租赁 )所有,租赁期满,租金支付完毕后租赁物件所有权归承租人(国网省电力公司)所有。
2.招标范围、项目实施要求、移交
2.1投标人负责组织租赁标的物的具体实施,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分阶段完成租赁标的物所需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结算、决算、决算审核、审计审价和其他服务等以及设备零购等,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具体分标编号、包号、项目名称、招标范围、投标限价等具体内容见附表:附表1《项目类需求一览表》。
注:设定最高限价的项目,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2.2项目实施要求
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组建项目团队,具体负责项目的资金落实,在实施阶段承担实施任务,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到位、质量和服务期限按招标文件约定完成,按照承租人要求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内容并通知验收。投标人应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监管工作(项目实施进度、质量、资金筹措、资金支付与使用、计量、验收、结算、决算、决算审核、移交等),并为监管检查提供必要条件。
2.3移交
标的物完工验收通过并完成审计审价工作后,中标人按照相关约定将项目资产及整套建设资料移交给承租人,招标人按照承租人确认后的价款及相关约定支付给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类投标人须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增值税税率13%)。
(2)投标人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
(3)投标人应具有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在国内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履约问题影响项目质量和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
(6)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7)在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发布时间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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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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