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北京众雁科技 的委托对“ 老厂区更新改造暨国烟生命科技创新园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国际征集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老厂区更新改造暨国烟生命科技创新园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国际征集及相关服务
2.项目编号:TC240H9RJ
3.
4.项目位于 的老厂区159亩土地及部分地上建筑物,以建设“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立面美观、绿色智能”的国内领先、国际一流高水平科技园区为目标,按照“部分利旧改造、部分拆除新建和改扩建”相结合的方式规划设计。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07549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65927平方米,地下面积41622平方米。主要包括科研实验用房、科研管理及辅助用房、行业云平台北京主中心节点用房、教学及学术交流用房、园区餐厅、地下车库及地下连廊、公用动力用房、宿舍楼等。
5.设计内容:项目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创意及理念、总体布局及空间形态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公用工程方案设计、景观设计、投资估算等;配合规划报批、评审等;配合后续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施工等。
6.资金情况: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项目总投资约12.33亿元,其中工程费用约10.202亿元。
7.项目投标最高限价909万元,包括:①设计费最高限价811万元;②由中标单位支付给入围但未中标单位的设计补偿及方案使用费98万元(固定价,49万元/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经合法注册的企业或机构;不接受个人及个人组合的报名。中国境内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有以下关系的设计单位,不得同时以多个投标人的名义参与投标:①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标人须依所在国或所在地区的管理规定具有城市规划或建筑设计的执业许可或经营许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规划设计机构的资格要求参照境外设计机构资格要求的规定。
3.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作为同一投标人的情况除外);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8.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认定存在行贿行为的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授权人,均不得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9.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以及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1.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13.本次方案征集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投标人如无法提供第(8),(9),(10)条证明材料,需提供相关内容的承诺,并加盖公章。
(二)资质要求
境内投标人需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设计机构,须依所在国或所在地区的管理规定具有城市规划或建筑设计的执业许可或经营许可。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规划设计机构的资格要求参照境外设计机构资格要求的规定。
(三)业绩要求
投标人(独立或联合体牵头方)要求在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一项国内外类似项目(具有投资额7亿元以上且建筑面积不小于7万平米的类似公共建筑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项目)经验。
(四)人员要求
1.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境外及港澳台地区须具备建筑设计执业资格)。
2.投标人需指定1名主持过同类型设计项目的人员担任首席设计师或设计总监;1名主持过同类型设计项目的人员担任
三、程序安排
本次方案征集采用评定分离,主要分为入围评审阶段、定标评审阶段、方案优化阶段、后续服务配合阶段,主办方保留调整日程安排的权利。
第一阶段为入围评审阶段,共计3周。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对投标人资信、类似业绩、人员配置、方案初步构思、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审,选出3家入围候选单位。
第二阶段为定标评审阶段,共计4周,第一阶段入围的候选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与招标人开展一次集中交流会,然后开展方案设计竞赛,提交详细成果文件,招标人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中标候选人排序,经公示后确定唯一的中标单位,签订方案设计合同。未中标的两家单位设计投标补偿金由中标单位支付。
第三阶段为方案优化阶段。该阶段工作周期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根据招标人的相关要求,以中标方案为核心,对方案进行优化完善,形成高水平、可实施的设计方案。
第四阶段的服务配合工作周期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由招标人确定,包含但不限于配合规划报批、评审等;配合后续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施工等。